中國當權者如果對自己人不好.怎可能...


對台灣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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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釣船事件引起的喧然大波,依舊餘波盪漾,政府處理這起海上糾紛究竟整個流程出了什麼問題 ? 馬先生已經坦承到了第二天才知道詳情



聽聽被"召回"的許世楷話說從頭,根本外長歐鴻鍊是到了十六人放了十五人後,才和東京打電話


昨天,許世楷在下榻的飯店與我見面,他認為,歐鴻鍊把他召回當炮灰,是因為歐自己不敢面對立法院﹔他也說,卸任後將回到台灣定居,國民黨當年那些弄戒嚴令、刻意跑到美國生孩子的人,如同向天吐痰,﹁台奸﹂正掉在他們身上。


限於篇幅,很簡要的呈現於下
 


問:海釣船的整個交涉經過如何﹖
 


   許世楷:這件事發生,屬於琉球的那霸辦事處負責第一線,過去,我們的漁船在此,經常需要前去處理,這次比較不一樣,不是漁船,是海釣船,搭載釣客前往海釣,性質不同,但是我在原則上完全相同,不待台北交代,就是要求日方立刻放人,先把人救回來再說,因此十六個人,第一批先回來十三位釣客,第二天又交涉放了兩位,剩下船長一人。
 


   十日半夜三點事發後,除了與那霸辦事處保持聯繫,那一天,我一連去見了九個人,包括兩位現任大臣、兩位水產省高官、前首相、三位自民黨幹部,與日本高層密集交涉,這些行程在秘書處有詳細的紀錄,因為兩國沒有正式外交關係,我無法對外發布。我告訴他們,不要因為這一件事,這麼好的台日關係搞壞,他們皆有同感。
 


   十二日,我到日本交流協會去呈遞抗議書,內容有四點,就是總統府發出的四點聲明,我主動把它翻成日文送給日方。以及十一日剛好前副總統呂秀蓮來訪,我陪同她前去與麻生前外相、日華議員懇談會平沼、前首相森喜郎等見面時,也都是談這件事情,希望他們協助。
 


   船長的部份,第一天,他說日本對他很壞,根據我了解,日方並沒有羈押他,讓他住在普通的旅館,那霸的秘書後來第二天趕去陪他,聽說晚上都可以喝酒,很自由,也可以和台灣聯絡,身份叫﹁參考人﹂,船長自己也承認,第一天不好,以後就可以了,這都是我們努力的結果。
 


問:被召回是怎麼回事﹖
 


   許:就在剩下船長一人未釋放的這個時候,我接到歐部長電話,他指示我,必須告訴日方,船長也要立即釋放,否則將召回大使,我照做了,日方沒多久、即十三日也把人放了,我馬上打電話告訴歐部長這個消息,他在電話中非常高興,我心想事情的第一個階段應該已經初步完成了。
 


   但是,十四日,我突然接到台北的通知,上面寫著:為了提出報告和商量此後持續工作方針,即刻返國﹗這時我開始覺得奇怪,十三日通電時說不用了,怎麼又來了這通知﹖上面也沒有召回的字眼,所以我也搞不清楚這到底是召回﹖還是找人回去商量﹖
 


   於是,十五日我打電話回台北問歐部長,他說,沒關係啦,星期一︵十六日︶回來也可以。我想早一點回去也好,因此當天週日就回來了,當晚九點,就在外交部開了記者會。   那天,部長告訴我,要我週一下午兩點半去立法院做個報告,因為我早已經完成了兩份報告,一個是整個台灣與日本最近的關係,一個是這個事件的交涉過程與建議,我也先送了一份給部長過目。我想若去國會,也以這兩本為基礎即可。
 


問:後來你沒去,馬先生與歐部長都有批評,你的立場為何﹖
 


   許:第二天一早起床,看到報紙,電視也有,什麼許世楷台奸,不盡職、櫻花卡、他是日本人、不是台灣人,因此交涉都為日本人講話,我愈看愈氣,特別是台奸,我特別氣﹗
 


   說我台奸的人要很小心,我從年輕時到現在,追求的都是台灣的民主化、自由化,這四年我被派去日本,思考的也是,台灣如何在國際強化生存﹖美國有臺灣關係法,再加上日本有日美安保,日本與台灣的關係非常重要,尤其台美日在民主自由的社會價值觀完全一樣,只有中國不同,仍一黨獨裁,若台灣被中國合併,豈不要重走回頭路﹖若是加強台日關係的人是台奸,則和中國往來的人算什麼﹖我把這兩個字還給講我的人﹗
 


   立委若聽我報告後再說,我即使不高興,但認為這就是你的反應,偏偏是一早就這樣羞辱,明明就是不想聽我說嘛,因此,當天我臨時決定不去,改開記者會,完整的向人民報告。
 


   後來,我看到歐部長有句話很關鍵,記者問他許世楷不幹了後續怎麼辦﹖歐說,﹁反正這個事情都是我們在台灣弄的﹂,與東京沒什麼關係﹗
 


   既然照他說一切都是他在台灣處理、掌控的,那麼該去立法院的應該是他,他最清楚、最了解嘛﹗結果他不敢去,全盤掌控的人不去,要我一個沒做事、不知道的人,大老遠從東京浪費公帑回來去報告﹖這對嗎﹖這是看不起、欺騙立法院,是他有問題,不是我有問題﹗
 


   事後知道是這樣,真是夭壽,他不能保護部下,還怕死,頂部下去,至少他也應該陪我一起去,都沒有,一直到現在,他還是不敢去﹗外交部可以這樣嗎﹖
 


問:歐部長說都是台北處理的,你有接到台北任何指示與協助嗎﹖
 


   許:他只有打電話給我說不放人就召回﹗所謂台北處理的是他講的,他沒有告訴我,所以我不知道。
 


問:政黨輪替後,究竟何時請辭﹖歐部長說是海釣船發生後,是嗎﹖
 


   許:我寫過二封書面的,第一次請辭是在六月九日晚上十二點隨外交郵電一起送出的,動機很單純,與海釣船事件無關,因為事件發生在十日凌晨三點多,我半夜得到報告爬起來,又是一段時間後的事。
 


   辭職信內容是:政權交替,我是陳水扁總統任命,新總統當然有新任命,而我在五月十九日的兩週前,已經告訴代表處同仁,五月十九日即將告一段落,業務必須整理妥當,以便五二0後隨時可以交給新的代表。因此請快派人來。
 


   我也寫著,我可以暫時幫忙看守一陣子,最慢在七月底以前一定要離開,甚至我建議,日本六月二十一日閉會,屆時較為空閒,若新人這時來交接,我可以多告訴他一些。
 


   十六日中午,我決定不去立法院後,又寫了封辭信給部長,上面強調,我方要的放人、道歉、賠償三項要求,日方差不多都回應,請盡快准辭﹗ 
 


問:卸任後,會繼續保留櫻花卡嗎﹖
 


   許:這件事結束後,我和太太要回台灣定居,大坑的房子還在,但兒女都在日本生根了,他們回來有問題,我倆留著卡,是想將來有一個人先走了,另一個可以去日本與兒女在一起,不然一個人怎麼辦﹖或是兩個都不好了,就要一起去找兒女照顧。
 


   美國是移民國家,他先有綠卡,五年後可以申請為公民,因此綠卡是成為公民的前奏,日本不一樣,不是移民國家,他一開頭就問你,要國籍﹖還是居留﹖我的護照被國民黨沒收了,必須要二者選一,我說我不要做日本人,只要能居留,因此有了櫻花卡到現在。
 


   若要追究,我要問,國民黨獨裁政權當年你做了什麼﹖想到這裡,有種台灣人的悲哀,這個歷史背景是誰造成的﹖因此,講這些話的人,尤其是前朝弄戒嚴令的這些人,有的還特地跑到美國去生孩子,弄個身份,或是為了維持綠卡,多久就要跑去美國一趟,我不是他們這種人﹗他們這些人罵人台奸是向天吐痰,掉下來就是他們自己。
 


問:你是日本法學博士,如何看待釣魚台主權與漁權問題﹖
 


   許:台日間的摩擦許多來自抓魚的問題,釣魚台是傳統漁場,因此衝突經常發生,我們早就主張釣魚台是我們的,不是馬英九說現在他才主張,但是只強調領土、主權,漁民的生活與問題並無從解決,因此,我們的主張未變,但是否雙方先擱置主權爭議,坐下來討論漁業協定,商定怎麼去、怎麼抓,漁民也可安定。
 


   這有前例,日本的北方四島有兩個被俄羅斯佔去,日本船一去就被抓,後來日本就先擱置,簽了協定,日船繳錢後進入,但日本仍強調那兩島是日本的,這就是實務的解決。
 


   過去兩次談判失敗,就是我們一來就說主權,他們說每次都一樣,就不談了。台灣可以和日本交涉,釣魚台是台灣傳統的漁場,應該讓我們過去,不必繳錢也說不定,但是一定要坐下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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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 [ 政治線上 ]     





已於上週遞出書面辭呈的駐日代表許世楷,昨以拒絕前往立法院「受辱」理由堅持求去,在馬政府為處理釣魚台事件焦頭爛額之際,被召回的代表有此行動,馬總統應該儘快准辭,並立即發表新人選,以接手處理此事引發的後續複雜效應。除非,馬總統派不出駐日代表!
 


有能者,化繁為簡,無能者,化簡為繁,海釣船遭日艦撞沉事件發生至今已長達一週,過程中有好幾個時間點可以斬釘截鐵的表現明快作風,為新政府早已準備好執政的節奏與方向感,創造成績。


不料,事與願違,就如其他紛紛「出包」的國內大小政務一樣,海釣船此一偶發事件現在已經演變成台日兩國間的國際爭端,而馬政府卻遲遲未化危機為轉機,積極掌握與日談判漁權等各種合作計畫的可能,反而淪為操作情緒的義和團政權,實在是貽笑大方!


海釣船事件的處置,呈現的是政府陷入「無主」狀態,事發當天,劉揆與馬總統陸續於七點、八點多獲知消息,卻讓中國外交部秦剛在次日先一步以「中國台灣」向日抗議,大吃台灣豆腐,這是民怨之始;錯失先機的馬政府之後由劉內閣在國會吐口水,馬總統的決斷與行動全部消失不見,再加上外交部與海巡署的撤艦風暴,一個政府的橫向與直向聯繫徹底失靈,就此攤在眾人目前,這是事態欲小不易的火藥。


現在,國民黨籍的台北縣長帶頭抗議,該黨立委要求軍艦護航前往釣魚台,如此「自救」,完全是馬總統鎮不住黨的具體表徵。


召回駐日代表後,馬政府的下一步是什麼?其章法與邏輯,至今不明,一個領導者,不外︰我說,大家跟我做!但這個人不見了,大家更不知該怎麼做?


完全執政,當然完全負責!在此情況下,要「前朝遺老」許世楷去國會報告什麼呢?還是趕快另請高明,別牽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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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 [ 政治線上 ]     




馬先生昨天到民主基金會去演講,聽到他對台灣民主的若干描述,真是令我感觸良深 !


大家看看他的全文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jun/18/today-p2.htm





台灣四百年來的民主歷程確實多艱而坎坷,歷史的轉折,今人不及參與,尚且不論,但中華民國到台灣後的這段統治階段,現存許多人都是共同的參與者,包括馬英九在內;若言台灣有許多﹁民主障礙﹂,中國國民黨政府正是這些障礙的製造者。在台灣人民未開口前,做為加害集團的一員,有資格講﹁與中國大陸分享﹃克服﹄這些障礙的經驗﹂嗎?


馬先生可以自行與對岸分享的,是如何﹁成為﹂民主障礙的個人經驗,過去數十年的從政過程,他這方面的紀錄確實不少,包括取得國民黨中山奬學金在美求學時,如何撰寫大、小報告以報效黨國,這些報告的內容,因轉型正義未完成,尚待國民黨解密;總統選制變革時,他力主總統由委任國代選出,而非人民直選,這些非主流的逆流舉止,真是台灣民主化前進過程中眾目睽睽的障礙。


二二八、白色恐怖與打壓宗教,這些人民承受的血淚,可以輕描淡寫的說﹁那時看是壓迫,現在看卻是很寶貴的經驗﹂?任何人的經驗,可以建立在他人的苦難上?這是做為一個人該有的語言?


事實上,在文化大革命、天安門事件、武力鎮壓西藏的事件簿前,中國哪裡需要馬先生野人獻曝的去分享這些國民黨威權統治的經驗?


台灣的民主有再多可改進的空間,她都是亞洲與華人社會的典範,一個七六五萬高票當選的總統,可以自謙,但不該自殘,目的只為了想對中國說軟話;如此曲調,就如他數度以川震稱讚對岸已具﹁公民社會﹂徵候一般,真是偏離民主自由人權價值標準甚遠的催眠曲,只有他和中南海極權者聽得懂。


昨日,馬已經正式公佈陳雲林來台可與他互稱﹁先生﹂,在中華民國境內,總統居然沒了!



那麼,這是偽政權嗎?馬英九是偽總統嗎?既然如此,重慶南路一段一二二號此後改稱﹁先生府﹂,大家也不必叫﹁馬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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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類 : [ 社論 ]     




一個國家的掌舵者、領導人,帶領一個團隊前進,求穩為上,求速最下,所謂「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做為國家元首,任一重大決策,皆關乎全體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力興亡盛衰,更加要斟酌戒慎,不容許有輕忽犯錯的空間,馬政府上任至今未及滿月,步履尚且危顫,竟在最敏感的台灣海峽競速、大開直通車,棄國家安全不顧,莫非欲至「官逼民反」的境地才願虔誠反省?



這次海基、海協兩會談判,簽署了台灣八口與對岸五口包機直航的共識,這八口是台北松山機場、桃園機場、台中清泉崗機場、高雄小港機場、花蓮機場、台東機場、馬公機場,以及追加的金門機場,是馬英九競選期間在各地大開支票的產物,於今就任總統,未經政府完成專業與可行性評估,並做成整體周延性配套,即倉皇與一個絕不鬆口放棄武力犯台的國家議定城下之盟,早為有識之士大聲疾呼,期期以為不可。



絕對的權力,絕對的傲慢,馬總統對逆耳忠言置若罔聞,兩會甫結束,甚且連夜接見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立即要求將最短距離的「截彎取直」新航線、平日包機搬上檯面、儘快解決!此等獨裁狂妄行徑,無疑在為逐步沸騰的民怨再行添火加溫,此等壓力鍋般的不滿情緒業在社會隱隱蠢動,有一天若衝瀉而出,危及馬政權續存,恐非危言聳聽。



有關直航機場的選定,過去八年的規劃一直係以桃園與小港兩座國際機場為藍圖,並在航商間的私下協商時已獲對岸理解,這不僅是國對國的規格,亦牽涉國際機場的既有設備與吞吐能量,是否符合具品質的輸送所需,更是軍方基於台灣的防衛安全所做的專業建案。馬政府毫無理由要把條件與情況完全不等的其他六座國內機場,全數排入對中國的直航之列,尤其花蓮與台東兩口的執意上榜,已經把台灣推向危境。



國防部副部長林鎮夷日前在立法院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仍是中華民國最主要的敵國,國防部對實施直航所考量的重點在國家安全,政府預計開放八座機場,但國防部優先規劃的是桃園與小港兩座,且做為直航機場的機場應變部隊都要增加,還要有其他配套措施。可見其他六座國內機場的相關準備更為不足。其中,尤以花蓮與台東兩地因涉及戰時戰力保存,兵源集結重地不可揭示,空軍出身的國防部長陳肇敏,更堅決反對讓中國飛機可以起降花東機場,言猶在耳,如今全覆蓋在馬總統的一人危險決策之下。



對於馬總統的「截彎取直」,交通部民航局稍早奉命與空軍協調,軍方自始至終都反對跨越海峽的直航航線,因為此舉將使預警時間縮短至不到十分鐘,根本來不及針對有敵意的航機進行攔截。即使是對岸航機自福建出海後,接上W6(台灣飛金門)與W2(台灣飛馬祖)國內航線直飛台灣的折衷案,空軍仍表反對,顯見箇中問題重重。這些守護台灣的專業聲音,竟遭到無能政客踐踏漠視,難怪已有軍方將領私下憤怒表示,乾脆直接投降算了!  



馬政府一邊對中國大開方便之門,獨對一國開放八口,准許雙方「國內」對飛﹔一邊卻傳出派要員與美國政府溝通暫緩對台軍售,以免刺激中方,其見諸華盛頓時報後,總統府回應曖昧、未加以否認。在在都令人高度質疑:馬總統在要求外交部兩岸位階高於外交的「去主權」後,如今又停止軍購「去國防」,並在包機直航的航點與航線上百般欲使空防蕩然無存,則他是否已經自任「中國台灣特首」?三二二當天選出的中華民國第十二任總統已經悄悄叛國易幟了嗎?



這次兩會談判的政治經濟傾中內容,以及馬政府要求暫緩軍購的事實真相如何,都是非常嚴重且嚴肅、涉嫌出賣國家的事態,國會必須要求總統府、國安會、陸委會、海基會全數到會提出報告,對全民說清楚講明白,否則此後無須再審廢弛職務單位的預算,人民亦無納稅養鼠任其咬布袋的必要,此等顢頇政權,唾棄下台可矣。



迴響



  1. 作者 奏鳴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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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盟重要成員周英明返台
流亡海外40年 陳水扁當選 改變初衷重回台灣


林朝億◎台灣日報記者


日本台獨聯盟重要成員的東京理科大學教授周英明日前返台,長年贊助民進黨的金主蔡焜燦昨晚在國賓飯店以「台灣安保協會」名義,由台獨聯盟主席黃昭堂、蔡焜燦兩人邀請李鎮源、辜寬敏、蔡同榮、張旭成、鄭欽仁、方仁惠等等獨派重要人士,歡迎四十年才歸國的周英明、金美齡夫婦,周英明是總統府國策顧問金美齡的先生,他們兩人都是台獨聯盟的成員。周英明不只堅持了四十年台獨運動,在學術領域上,是東京理科大學教授外,也當了三年的日本印刷電路學會會長、及現任的日本電子實裝學會副會長。


原本周英明因不願拿中華民國護照而拖延了八年遲遲不肯歸來,但今年三月陳水扁當選總統,讓他覺得終於是一個台灣人自己的國家,才改變初衷。昨天上午,金美齡陪著她流亡海外四十年的夫婿周英明教授到位於新店他的父母親墳上祭拜。這是第一次,今年已經六十七歲、東京理科大學教授的周英明到過世已經三十四年、二十五年父母墳上祭拜。悲從中來,嚎啕大哭。


而在當天的晚宴中,還特別準備了一碗魚丸湯。這是當年十二歲才從日本返台的周英明在台灣喝的第一口食物,當年還是小孩的他,只覺得世間怎麼有這種美味。這碗魚丸湯,相隔半世紀,卻藏著豐富的台獨運動酸甜苦辣滋味。


 




2000年7月 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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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世楷被指台奸 盧千惠:不接受羞辱
中央社╱中央社 2008-06-16 18:23

調整字級: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十六日專電)台灣海釣船遭日本巡防艦撞沈事件,台灣駐日代表許世楷被立法委員指為是「台奸」。許世楷的夫人盧千惠今天表示,她無法接受,因為許世楷從年輕至今都為台灣在奮鬥,當年申請日本居留權是不得已的。


盧千惠今天下午受邀出席在駐日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舉行的一場台灣文學日文版新書發表會之後,告訴中央社記者,對於許世楷被外交部召回台灣,並被立委羞辱為台奸一事,她「無法接受」。


她說,當年為了抗議中國國民黨獨裁政權,在日本從事台獨運動而被中國國民黨吊銷中華民國護照。在沒有護照的幾年,他們的小孩在東京要唸書,都沒收到通知單,還有許多大大小小的事發生,不得已才去申請日本居留權。


她表示,當年她心想,怎麼會有政府吊銷國民的護照,讓自己的國民在外走投無路,她們夫婦被列入黑名單,三十多年不能回台灣。現在取笑他們拿日本居留權的這些人,是否有替他們講過一句公道話?


她說,如果與中國統一是一種主張的話,那台獨也是一種主張,為何他們就不被容許?


她說:「許世楷擔任駐日代表這四年來,盡心盡力在替台灣增加朋友,對台灣俯仰無愧。因為他從年輕起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台灣。在六月一日台日友好團體為許世楷辦歡送會時,他致詞時說,願台灣像是天國那樣美麗的地方。他們的兒子也要父親許世楷以誠心、智慧、尊嚴替台灣廣增好友」。


盧千惠說,昨天有人打電話問她是不是因為不喜歡總統馬英九的政府才請辭?她說:「民主時代,政權輪替是必然的,許世楷是前總統陳水扁政府任命的,知所進退,所以也請新政府能派人來接任,這是基本的民主素養。」


她說:「許世楷早就遞出辭呈,但外界以為他戀棧職位,現在知道他早已遞辭呈,也請外交部予以准辭,但又有立委說他是臨陣脫逃。」


她又說:「許世楷原本是今天上午返台就可,但他想早一點回去做說明,所以昨晚就回台。他準備了一堆資料要說明與日方交涉的過程及與日方打交道的方法等,沒想到很多人並非真心要聽,而只想羞辱他。」


她說:「許世楷認為,做為一位有格的台灣人,無法接受這樣的批評,做為代表一國的大使,不應接受這樣的污辱。」


對於有媒體報導,十八日部分立委將搭乘軍艦出海一事,盧千惠認為,從國際關係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行動或者是揚言不惜一戰的言語,都是將人民的生命做為賭注在做事,應該以更明智的方式交涉才對。


她認為,政府在面對國內民族主義氣焰高張時,應展現治國能力,穩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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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鳥直之先生熱愛台灣,長期推動台日兩國友好交流,並與旅日台灣名人往來,例如台灣駐日大使許世楷夫人盧千惠女士、金美齡女士等。


羽鳥先生還把我所寄的羽鳥家族在台灣重要史料傳給他在日本的好友金美齡女士、台灣駐日大使許世楷夫人盧千惠女士看。羽鳥先生網站上都有記錄兩位的回應。金美齡女士是打電話,盧千惠女士應該是以電子郵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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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全球被政府殺害人口有一億七千萬

冠軍史達林共4267萬2仟人

亞軍是毛澤東共3782萬8仟人

季軍希特勒共2094萬6仟人

殿軍蔣介石共1021萬4仟人

第五列寧401萬7仟人

第六日本軍閥東條英機389萬人

第七柬埔寨波帕239萬7仟人

第八巴基斯坦亞雅汗160萬人

第九南斯拉夫狄托117萬2仟人



至於烏干達阿敏,中非莆卡薩,雖然以殺人為樂,但不過是小巫,登不上前9名殺人榜,

殺人手段極多有

槍斃˙毆打˙酷刑˙刀斬˙火燒˙餓死˙凍死˙碎身˙活埋˙溺死˙炸死

˙毒死等等˙沒有任何世紀有這麼偉大紀錄,



其中,中國獨占鰲頭被共產黨˙國民黨˙日軍殺害的人口達五千萬,

從1949年以來每20個中國人當中就有1人死於中共之手,日本殺了6百萬中國人,

蔣介石自己殺掉一千萬,這些數據還不包括戰爭陣亡的人數!



此文取自夏威夷大學教授羅慕斯出版新書(Death by Gov-ernment)

中國時報1994年12月15日轉載
參考資料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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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繄急]!代發尋人啟示,請台灣鄉親全力支援



分類:訐譙543

2008/05/28 21:39



十萬火急尋人啟事--請網友協尋!!







         這是一個緊急事件!
        雖然我的部落格沒有多少人在看;但是,這是我唯一的尋人管道,還請網友多多幫忙......

        以下是要拜託網友協尋的失蹤人口檔案資料

姓名李慶安
性別:女
年齡:49歲(難道這就是台灣老一代的人傳說的逢49必有難嗎??)
職業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現為台灣國家庭主婦
失蹤地點
:立法院



          慶安姊姊......
        5月21日(上周三)數字周刊踢爆妳其實是美國人之後,隔日妳心虛的在立法院做出烏賊式的澄清後旋告失蹤;我相信妳
美國人但是即使妳是美國人又怎樣?中華民國馬總統也是有綠卡啊~~所以一個小小的立法委員是美國人又怎麼樣來著的?!
        我知道這段日子以來妳一定很擔心、很煎熬!擔心汙了妳父親的一世英名??...英名?我不確定有沒有...畢竟妳及妳哥哥在政壇上的表現一直頗有爭議性。。這個我確定有。。。比方說妳的景文弊案或是妳哥哥大鬧國慶慶典的英勇小丑事件。。。

        雖然妳及妳哥哥的政治貞操也一直遭人質疑,國民黨新黨親民黨國民黨,搞得我都有點弄不清楚你們兩兄妹現在是在哪一黨! 但是這些都是過去的事了,還好台灣的選民都是很健忘的,不然你們兩兄妹這些年來是怎麼連任的?!也許美國人事件會成為壓垮妳政壇路的最後一根稻草,但是--這些事情都不會抹煞妳這些年來在立法院努力打壓羞辱綠營官員國民黨立下的汗馬功勞即使現在看來國民黨似要棄妳於不顧也不會改變妳在我們心中那個犀利、辛辣的問政形象。我們尤其欽佩雖然1991年就已經是美國公民了,卻還是可以在1994年時,面不改色的質詢當時台北市陳師孟副市長的國籍問題!

        慶安姐姐!妳現在到底在哪裡?!雖然有網友說親眼看到妳出國,可是我相信那位網友一定是瘋了才會這麼說的!畢竟就算妳真的去了美國,那也只能算是回國,怎麼會是「出國」呢?!那位網友真是傻傻分不清啊!

           今天有媒體打電話給妳,妳總算接了,也用盡最後一絲氣力駁斥妳人在美國的傳言。是啊!您都接了行動電話了,怎麼還可以抹黑妳回美國避難呢?!雖然現在有一種「科技」叫國際漫遊。。。
        但是慶安姊姊啊!您究竟在哪裡?!您一日不出現,我們就想妳一日、妳一日...不管妳是不是在美國,人出來面對吧!用視訊也可以!我們不會為難妳,只要妳出面把一切說清楚,然後→→→→把一億元吐出來就好!!
        
        妳不要擔心以後不能再當立法委員了,反正妳們家那麼有錢,無論如何總是餓不死的!也許妳也可以考慮把事情說清楚後,退出政壇投身公益 我們會支持妳的!!不過,一億元要先還來!!綠色正妹官網也歡迎您來擔任無給職秘書長不好意思,我們沒有中華民國那麼有錢,事實上~我們這個團體的資產是0元...所以不要說一億元,恐怕是一元都撈不到...(必要時,還得請您自掏腰包捐助本團)...希望您不要嫌棄。

        慶安姊姊...妳在哪裡?!我們真的很想見妳! ((泣))

        各位熱心的網友,如果有見到照片中的人,不管是在台灣還是在美國,請通知:                 (02)2314-6871         台北地檢署→→麻煩真的找到人才撥啊!這隻電話是真的...


     十萬火急!!謝謝!


引用:http://www.wretch.cc/blog/katel/116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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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岩手如何減震災? 地震預警發揮功效


NOWnews 更新日期:2008/06/15 14:41 國際中心編譯



日本岩手縣14日上午發生規模7.2強震,除了主震之外,餘震更高達200多次,不過災情相對減輕,一個大功臣就是去年日本氣象廳10月啟用的地震預報系統,這回派上用場,甚至在主震發生後4秒鐘立刻通報媒體,將傷害減輕。日本防震的經驗,值得同樣位於地震帶的台灣學習借鏡。



日本NHK電視台編輯台臨時插播岩手縣強震的快報,連經驗老道的主播也差點來不及反應。NHK主播說,「現在有緊急地震快報,以下為發生地區岩手、宮城、秋田、山形、青森、福島、新潟。」



主震發生之後,由於地殼能量沒有釋放完畢,一天之內還陸續出現200多次的餘震,電線桿、門窗玻璃劇烈晃動,老邁的民眾嚇得不知是好,所幸這次岩手強震傷亡相對減輕,這都要歸功於日本氣象廳去年10月啟用的地震預警系統。



主震之後4秒,預警系統立即啟動,餘震來臨的前10秒,發布地震速報,讓民眾有時間反應,NHK主播說:「以上這4個地方,下一個餘震即將發生,距離只有幾秒鐘,請大家趕快避難。」



位於地震帶的日本,研發這套地震預警系統,原本是為了讓核電廠、大眾運輸系統遇到地震自動關閉,現在進一步擴展到民生用途,證明人為的努力確實可以減少天災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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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樣的國家這樣在照顧百姓.....中國人你們還在為毛主席流淚.想想自己吧.看看世界吧.[人權最大.民主才是正道.民族根本是放屁.民族主義只是要讓統治合理化而已]


 


 


.[人權最大.民主才是正道.民族根本是放屁.民族主義只是要讓統治合理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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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方舟子談地震]


http://www.xys-reader.org/blogs/fangzhouzi/2008/05/28/aoeeoeecaeucsaecaefazcz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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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的前兆...談地震預測的可能性










長久以來,地震帶給人們的威脅就如同夏天午後的雷陣雨般威力強大且令人走避不及。遺憾的是,氣象預報有能力告訴我們雷陣雨即將發生,但是對於地震,人們至今仍束手無策。究竟地震能不能預測?從70年代初期開始,日本、美國、俄國的科學家們都急於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在研究的過程中,各種探測技術,例如觀測地殼變動、地磁及地電流的變化、地下水位及水質的變化等方法紛紛被提出。


在彼岸的中國大陸對於地震預測亦有一套獨特的做法。除了精密的地震測量儀器外,由農民、學生、士兵及地震學家 所組成的研究網路也針對各種動植物的異常現象(稱為宏觀異常現象)進行觀察,並曾在1975年2月4日成功的預測了遼寧省東部一個規模7.3的地震。儘管並非所有學者都能接受利用所謂異常現象來進行地震預測工作,但是由地震後民間流傳的種種傳言,卻不得不讓人抱持著姑且一試的心理。



螺旋狀雲系



 



 














紅色雲彩



為了尋求利用地震前兆進行地震預測的可能性,首先必須進行廣泛的資料收集工作。日本岡山理科大學的弘原海清教授在1985年1月17日阪神大地震後,即利用新聞媒體的強力宣傳進行問卷調查,並得到了1519封寶貴的回應。諸如井水、月亮、狗、貓、老鼠、烏鴉在地震發生前都有異常現象發生,並可分為三個階段:


·         第一階段(12/30 ~ 1/10)
只接到十份動物異常報告。


·         第二階段(1/10 ~ 1/16中午)
五種動物有異常現象,尤以烏鴉、狗及貓特別明顯,人亦有所感應。


·         第三階段(16日下午至17日)
居民們有強烈的感覺,烏鴉、老鼠有逃離震源地的現象。



奇形怪狀的雲



除此之外,弘原海清教授將地震可能的前兆整理如下:


1.      天空出現光芒(異常的雲彩)。


2.      地底傳來各種異聲,河川、湧泉的突然減少或大量增多、水溫升高等。


3.      地震來襲前,人體會產生恐怖、不安、惡夢的減少。


4.      動物會有異常的行為,諸如恐懼、突然變得兇惡、沒有食慾或拒絕行動的情形。


5.      魚類會有集體跳脫魚缸、水槽,或者停止產卵的現象。


6.      烏鴉通常寄居於住宅區或垃圾場,在地震來襲前會發出異樣的叫聲,甚至集體飛離距離震災地數十公里之處。


7.      家中的蟑螂、螞蟻會大量出現。


8.      花朵綻放的時間不合時令。


9.      氣候變得既乾又熱。


10.  岩石破壞產生的超高電磁波,會造成電視、收音機及無線電話的干擾。



橢圓形月亮



日本專家表示,集集震災前日本本島西方曾出現紅光雲彩,原本以為日本即將發生災害,不料竟是遠方的台灣發生大地震。而俄羅斯的專家則表示,根據衛星影像判識,在土耳其與台灣大地震前,都曾出現斷層帶上空雲層密佈、氣壓降低等異常變化。


由上述現象可知,對於地震前兆的資料收集、評估,或許是地震預測工作的一線希望。在此我們也準備了一份地震前兆的問卷調查表,希望觀察到地震前兆的民眾,能抽空填寫本問卷,為台灣的地震預測工作盡一份心力,謝謝。



填寫問卷 回到開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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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heniwan.sea3000.net/earthquakeprediction/


 


陳一文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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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一篇成功预测了汶川地震的诡异论文




  此次汶川大地震,中国互联网上的青年们在爱国热情中表现了无比的成熟和冷静,所有谣言,阴谋论和迷信都不攻自破,失去了市场。一个最令人关心的话题是地震到底能不能预测。关于蟾蜍搬家之类的动物预测,现在网上的文章已经分析的非常透彻了。本文的目的在于研究我今天在格致上看到的一篇学术论文《基于可公度方法的川滇地区地震趋势研究》(PDF下载:http://gezhi.org/files/earthquake-sichuan-related- paper.pdf)。
  
  通过仔细的分析推理,我认为这篇论文完全不合逻辑。不合逻辑的学术论文很多,但这篇论文诡异之极。
  
  这是一篇发表在正规学术期刊《灾害学》上的一篇真正意义上的学术论文。这篇2006年发表的论文的主要结论是:"在2008 年左右, 川滇地区有可能发生≥6.7 级强烈地震"。不是2007,不是2009,不是2010,是2008。而且这篇文章没有像其他算卦文章一样同时给出几个"可能的"年份:明确无误的,完全不给自己留余地的告诉我们2008年四川要发生一次大地震。
  
  这篇只有区区四页的论文没有用到任何地震专业知识,一般人都能轻易看懂(建议读者马上自己去看一下再回来看我的分析),这篇文章所需要的唯一数据是该地区以往发生6.7级以上地震的年份。实际上,文章的四位作者来自陕西师范大学旅游与环境学院,根本不是搞地震的。因此这必然是一篇令专业地震学家怒不可遏的地震预测论文。
  
  做过智商测验的人都熟悉这样的智力题:
  - 一个数列的前面几项是 1,3,5,7,9,11,请问下一项是什么?
  答案当然是13,一看就知道是等差数列。
  
  再看一道稍微复杂一点的智力题:
  - 一个数列的前面几项是 2,5,8,12,14,19,20,26,26,请问下一项是多少?
  答案是33. 这个数列实际上是两个等差数列交错在一起:2,8,14,20,26 ...,和 5,12,19,26 ...。
  
  而《灾害学》上的这篇地震预测论文相当于是这么一道智力题:
  - 一个数列的前面25项是 1913,1917,1923,1925,1933,1936,1941,
1942,1948,1950,1952,1955,1960,1967,
1970,1971,1973,1974,1976,1979,1981,
1988,1989,1995,1996,请问下一项是多少?(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答案是2008。
  
  显然这篇论文假设地震发生的时间间隔和天体运行一样,存在一个可以捉摸的规律。主流地震学家是否定这个假设的,因为地震本质上是一个非线性的偶然事件,如果真的有这样的规律,这个规律必然早就被人发现了。但本文要指出的是,仅仅从"主流地震学认为不应该有这个规律",就否定这篇论文,是错误的逻辑。因为你怎么就能肯定主流地震学就正确呢?万一真有这样的规律,而主流地震学没有发现呢?
  
  因此本文的分析方法是,我们首先假定地震发生的时间真的有规律,然后去分析这篇文章。我的结论是,即使真的存在这样的规律,这篇文章也是完全不合逻辑的。


  首先,这里使用的数据是发生6.7级以上地震的年份,为什么要用6.7级来作为选择数据的标准?为什么不是6级或者7级这样更直观的整数级?这是说不过去的。我不懂地震,文中的一个线索是"6.7级以上地震大多发生在边界断裂带附近",因此也许这是一个地震学意义上的理由。然而这篇文章所使用的"可公度方法",其发明人翁文波在预测唐山大地震时,采用与这篇论文完全相同的办法,其选取数据的标准是5.5级【参考文献:http://www.fxway.com.cn/forex/jishufenxi/1/2383_2.html】;在预测世界特大地震时,采取的标准是8.5级,可见此"可公度方法"的标准选取是主观而不是客观的。
  
  第二。从文中给出的资料来看,1976年该大地区实际上在不同地点不同时间发生了6次不同级别的大地震,其他年份,比如1925,1936,1941等等,都发生过两次地震。因此一个严格的年份数列绝对不应该只有25项,而应该至少精确到月,这样数列会多出来好多项,那么以下的可公度方法的等差数列研究法必然要大动手术,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就算是存在一个只看年份的怪异规律,那么至少应该是哪一年发生的地震越多,这一年就越重要才是。可是在这篇论文的计算中,1976(X19)这一年并没有被重点使用,反而 X15(1970)这个只发生过一次地震的年份却被多次用到。
  
  第三。这篇论文实际上采用了两个方法来预测2008这个年份除了可公度方法,论文的第一章实际上是一个"公差19等差数列法"。而这个方法只使用了25个年份中的15个,故意忽略了其他10个年份。这同样是一种主观选择。
  
  第四。我们来看看这个"三元可公度法预测",因为这里作者给出了全部的计算过程。这些计算非常奇怪,我们只说最关键的一点。计算的本质,是要从数列的前面几项,X1, X2, ...X25,推出下面一项,也就是X26。对于这样的预测,一个起码的问题是你不应该非得凑足了25项才能预测第26项,你这个方法应该在已知比如说前 22项的时候能够预测第23项,然后在同样原理下预测第24,25,和26项,这样才能令人信服。总不能说只要凑不够25个数,这个方法就失效吧。但我们看到即使是计算第24项,X24的时候,此方法也需要知道X25是多少(参看第24项计算中的第一和第三个算式)。其他一切的一切都不管,仅仅这一点就是无法令人信服的。
  
  第五。再看所谓"四元可公度法预测",这里有一个一点就破的大破绽。这里作者首先用前面的数据排列组合算出来一个12的公差,然后用X25+12=X26=2008。且不说这么算完全没有合理性,最大的破绽在于,计算12这个数字的时候最高年份只用到了 X20(1979年),也就是说如果这篇论文在1980年发表,那么根据这种"四元可公度法预测"所算出来的下一个地震年份应该是 X21=1979+12=1991,而实际上1991年根本没有发生大地震。难道说同样的数据,同样的方法,仅仅因为论文发表的时间不同就应该有不同的结论么?
  
  第六。论文中的"四元可公度法"跟翁文波预测唐山大地震的方法完全一致(参考前面给出的介绍翁文波的文章)。但这里的毛病在于你是用两项相加再减去两项,这样计算出来的公差只有除以2以后才能"合理的"加到"一项"上面去预测下一项,直接加是错误的。
  
  实际上,翁文波在在预测中也犯过前面提到的这六点逻辑错误。比如他预测1991年洪水,是【以19世纪到20世纪中,华中地区历史上16次特大洪水年份中的6次为依据】,你凭什么选择这6次呢?
  
  综上所述,这种预测法跟现在有人研究预测彩票号码一样离谱。与其说是预测,不如说是凑数。
  
  但最诡异的是,不管是翁文波预测洪水,还是这篇论文预测四川地震,居然都测对了。二者都是从毫无逻辑的计算中给你一个不容置疑的预测,然后还对了。完全不可思议!


  诡异之处还不只是预测对了。这篇《灾害学》论文的注释部分告诉我们,论文的第一作者龙小霞出生于1983年,四川成都人,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研究。2006年文章发表的时候,龙小霞只有23岁。她的文笔相当业余,比如文中X1到X25的数列定义居然重复写了三遍,简直是小学生写作业。文章结尾的"结论与建议"更是不靠谱,如果把这些废话都去掉,这篇论文不会超过3页。问题在于,翁文波的预测法并非路人皆知,那么一个23岁的女硕士生怎么会想到用这怪异种方法去预测四川地震,而且还用得这么地道呢?
  
  为了获得内心的平安,我必须给这个事件一个说的过去的解释。我认为这个所谓的预测完全是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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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對人類有貢獻的論調.就是好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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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神學士劫獄 1200囚逃光光


聯合 更新日期:2008/06/15 07:50 編譯王麗娟綜合14日外電報導



以自殺攻擊方式,阿富汗神學士武裝分子13日晚趁夜暗突擊南部城市坎達哈一座監獄,炸開大門讓1200名囚犯全部逃之夭夭,包括400名神學士武裝分子,這是神學士計畫最周密的一次襲擊行動,堪稱武裝分子的一次勝利。



攻擊者至少兵分兩路襲擊監獄。有人以卡車炸彈將大門炸毀,協助數十名神學士叛軍攻入,另有一名自殺炸彈客則在監獄後方圍牆引爆炸彈。其後有人從監獄內的庭院發射火箭彈攻擊建築,一連串的爆炸響徹全市。



當局表示,至少15名獄警殉職,8名囚犯死亡,逾30家附近商店受損。這顯然是受過嚴密訓練的突擊隊員的救人行動,當局正在調查是否有內應,或有政府官員涉案。有些叛軍乘車逃離現場。一名脫逃的叛軍打電話給美聯社說,叛軍備妥幾輛迷你巴士在獄外接人。



一名神學士成員興奮地說,他們出動30部機車、載滿戰士及2名自殺炸彈客,執行已策劃兩個月的計畫。警方表示他們未接獲任何線報或看出攻擊的蛛絲馬跡。



英國廣播公司記者說,這是一次重大的保安事故,將讓阿富汗政府和美國聯軍極度憂慮。坎達哈當局宣布當地進入緊急狀態,而包括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內的外國部隊與阿富汗警察正全面搜捕逃犯,目前無人回籠。



坎達哈是神學士組織與阿富汗政府、北約部隊及美軍的主要戰場之一。上個月,阿富汗國會代表團承諾將高度重視坎達哈監獄囚犯的要求後,囚犯才結束為期一周的絕食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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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下.美國又有得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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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咄咄逼人 歐洲人民憂心
     英、法、德、義等四國觀點一致
洪茂雄(歐洲聯盟研究協會理事)


近年來,中國隨著經濟快速發展,經常自豪地宣稱其「和平崛起」,要在中國土地上建立「和諧社會」,乃至打造「和諧世界」。目前正值北京奧運會倒數計時一百天之際,正緊鑼密鼓、大肆慶祝地迎接奧運火炬的來臨,激發出中國人的愛國主義,全國上下視同世紀盛事,與有榮焉;可是,那種毫不避諱的中國民族主義之抬頭,給予世人的感受,卻是令人疑懼。最明顯的例證是,當奧運火炬先後在倫敦、巴黎、舊金山、長野、首爾等地傳遞時,都發生支持與反對兩派人馬彼此不愉快的叫囂,導致國際媒體繼聲援圖博人抗暴之後,接著緊抓住中國人權議題深入評論,使中國共黨政權惱羞成怒,擴大打擊面,向新聞自由宣戰,輿論譁然。
究竟,中國是「和平崛起」?亦或「全球穩定最大威脅」?就以這兩年來歐洲人對中國所持的態度,這個答案不言可喻。根據英國哈里斯民意調查中心三月底到四月初針對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和西班牙等五個歐洲主要國家,共五三八一人的抽樣調查,就「誰是全球穩定最大威脅」的提問,平均卅五%回答是中國,而廿九%認為是美國。顯而易見地,歐洲人眼中的中國已經超越美國,成為全球穩定的最大威脅者。其中,以義大利人對中國最不懷好感,有四七%將近五成的比例,認為中國是全球穩定的最大威脅,比去年的民調廿六%相比增長最大;法國由去年的廿二%增至今年的卅六%;德國由去年的十八%倍增至今年的卅五%;英國則由去年的十六%增至今年的廿七%;只有西班牙人仍認為美國是全球穩定最大威脅有四一%,中國為廿八%暫居其後。不過,去年西班牙第二大城巴塞隆納城中心,由於華商意圖控制逐漸形成的「中國城」,很不得西班牙民心,乃有拒絕華人運動,而引起軒然大波,華人形象蒙受打擊。
為什麼歐洲人對中國日益展現咄咄逼人的威脅,會那麼快產生變化和憂慮?一言以蔽之,中國破壞人權的紀錄惡名昭彰,並沒有因為要舉辦奧運而履行改善人權的承諾;中國黑心商品充斥歐洲市場引發消費者不滿;中國人偷渡、走私、在市場爭地盤等犯罪行為甚受非議;尤其四月十九日數千名留學生和華僑在巴黎市中心聚會示威,抗議西方媒體對中國的報導「不公」,表現得那麼傲慢,更使歐洲人感到驚訝不已。凡此種種,難怪影響歐洲人對中國負面觀感逐漸上升。由此以觀,中國是「和平崛起」亦或「反和平崛起」?是營造「和諧社會」與「和諧世界」還是這個和諧的最大威脅者?其答案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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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話題延燒 北京奧運失色


吳志中/ 歐洲聯盟研究協會秘書長、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助理教授
    人權問題一直是中國舉辦奧運的最大障礙。在一九九三年的時候,北京以兩票之差輸給澳洲雪梨,喪失舉辦二○○○年奧運的機會,就是因為中國於一九八九年爆發了天安門事件,人權問題有極大的缺陷而造成。在二○○一年之時,中國再度申請主辦二○○八年的奧運,然而美國國會也在同時通過決議案,認為除非中國釋放所有的政治犯,並且在人權政策上有明顯的改善,要不然就不應該主辦二○○八年的奧運會。
    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從一八九六年開始在歐洲的希臘舉辦,歷年來一直都在倡導和平,希望能讓世界各國暫時放棄紛爭和平相處。因此,在一九一六年,柏林奧運因為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而停辦;一九四○年的日本奧運與一九四四年的芬蘭奧運,也因為第二次世界大戰而取消。因為,人類忙著自相殘殺,舉辦和平的奧運已經沒有任何意義。
歐盟籲中國停止鎮壓西藏
    一九八○年的莫斯科奧運則遭到六十四個國家的杯葛,因為蘇聯在一九七九年入侵阿富汗。基本而言,除了一九三六年的納粹德國與一九八○年的共產蘇聯,現代奧運所舉辦的國家都是愛好和平的民主國家。如今,二○○八年又輪到一個不重視民主人權、以軍事飛彈威脅鄰邦小國的威權國家。不幸的是,中國還真的「不負眾望」,在奧運即將展開序幕的前夕,爆發以武力鎮壓西藏的事件。也無怪乎造成很多國家的強烈反彈:歐盟外長會議於三月二十九日在斯洛凡尼亞召開,並且對西藏所發生的抗暴表達強烈關注,呼籲中國停止鎮壓西藏;歐盟二十七國外長在會後發表聲明說:「歐盟譴責所有暴力,呼籲中國停止鎮壓,並要求以符合國際準則的態度,對待被捕民眾」。
    德國外交部長史坦麥爾表示,他或德國總理梅克爾都不打算參加北京奧運開幕式。捷克總統克勞斯、愛沙尼亞總統易維斯及波蘭總理圖斯克都已經表示不會出席北京奧運開幕式。法國總統薩科奇則公開表明,由於八月舉辦奧運之時,法國將是歐盟輪值國之主席,因此,如果西藏局勢惡化,法國不排除尋求歐盟二十七國的共識抵制北京奧運開幕典禮的可能。此外,義大利外交部副部長維爾內帝則代表義國政府約見中國駐義大利大使孫玉璽,正式要求中國政府不要使用武力鎮壓西藏的示威抗議人士,並且必須尊重人權,包括言論自由、集會及和平表達個人意見的權利。
    另外,挪威政府也以官方的正式形式要求中國允許挪威代表團進入西藏,以便瞭解和調查目前的西藏抗暴事件。英國除了查理斯王子早就表示要抵制北京奧運開幕式的個人態度之外,英國外交部則是在三月二十五日發表年度人權報告,譴責中國在處理西藏問題時手法不當。英國外交部的報告嚴厲譴責中國沒能採用和平手段妥善處理西藏危機,並且指責中國政府侵犯藏人的基本人權、妨害其信仰自由。而捷克前總統哈維爾、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等六人也發表聲明認為中國政府對西藏示威抗議者的反應讓人回想起一九八九年中東歐的共產政權在垮台前採用的獨裁手段。
暗藏血腥的華麗競技場
    中國政府則如同以往,對於歐盟的批評提出強烈的抗議,認為歐洲各國正在干預中國的內政問題。然而,西藏本來在歐洲就有強烈的道德支持,再加上歐盟也一直強調民主人權為其基本原則,主張多元化的發展政策。而且,對於起源於歐洲,以世界和平為號召的神聖奧林匹克競賽而言,耗費巨資卻暗藏血腥的華麗競技場,顯然並不是一個真正適合的比賽殿堂。
    中國企圖想要將奧運當成是向世界展示國力的機會,宣示中國在二十一世紀終於強大起來成為世界大國,然而,卻也凝聚了全世界對當前中國既存問題的注意力。具有強烈民族主義的納粹德國在一九三六年舉辦奧運之時確實強大起來了,然而在九年之後也覆亡了。因此,除非中國落實民主改革,要不然,同樣的歷史發展仍有再重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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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共破產 中共還在苟延殘喘


回顧俄國「十月革命」九十周年


 


洪茂雄/歐洲聯盟研究協會理事、南華大學歐研所兼任教授


      


         在俄國當代史上曾被官方欽定轟轟烈烈「偉大」的十月革命,屈指一算剛滿九十周年。在過去共黨掌權時期,每年十一月七日都會舉行盛大閱兵與新式武器展示,政治口號琳琅滿目,來炫耀蘇聯的強大不可一世。然而,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這個曾雄霸地球一隅、足以和美國分庭抗禮的超級大國,一夕之間光芒盡失地從世界舞台上銷聲匿跡,自此以後,俄羅斯人民心中的「光輝十月」,就逐漸褪色。而最近十多年來,每逢俄國國慶、官方慶典儀式,也僅是簡單如禮行儀;只有殘餘勢力的俄共比較積極熱衷於動員支持者齊聚一堂慶祝一番而已。不過,今年的慶典則顯得有一點特別,是以紀念一九四一年十一月七日納粹德軍逼近莫斯科為主軸,來喚醒俄羅斯人民塵封已久的集體記憶。在後冷戰時期,東西方早已言歸於好、強化互信之際,這種紀念方式難免給人有一種吊詭的感覺。較引人注意的是,紀念「十月革命之父」的城市││列寧格勒早已恢復原名「聖彼得堡」,列寧遺體紀念館也因徒具觀光吸引力,皆被列入考慮廢除之中,好讓列寧入土為安。在在皆說明了列寧主義的破產與走入歷史。


 


         在第一、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和亞洲兩個區域的共產黨都靠戰爭起家,而取得政權。前者,列寧領導的布爾什維克黨於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七日(即俄曆十月二十五日)推翻沙皇,建立世界上第一個標榜「社會主義」的共黨政權;後者,中國共產黨利用蔣介石對日抗戰之便,乘機坐大,加上日本投降後,蘇聯將日本在中國東北繳械的武器轉移至中共解放軍,使得中共出乎意料很快地占領全中國,而於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亞洲第一個共黨政權。這兩個共產黨雖然都奉行馬列主義,也在奪得統治權二十年後,分別進行過反人類慘不忍睹的「大清洗」和「文化大革命」,迫害善良、殺害無辜平民高達一、二千萬人,但前蘇共和中共之間都發生過意識形態上的鬥爭,彼此中斷關係長達四分之一世紀,至今仍存芥蒂。最令世人關注的,由俄共領導的蘇聯已從地球上消失,而中國共產黨政權至今仍苟延殘喘,自吹「和平崛起」,可是國內一點也不和平,不知還能橫行到幾時?


 


         根據民意調查顯示,儘管約三成俄國民眾對「十月革命」持積極評價,認為其對俄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有正面的作用。但持平而論,蘇共統治七十四年充其量雖提升國家地位,但東西方冷戰期間,窮兵黷武,一心一意地只想與西方對抗,漠視百姓生活、無心推動政經改革,致使人民受苦受難失去自由。如今,俄國才轉型短短十餘年,其社會形勢的改善即遠比共黨掌權時代不可同日而語。在此,不禁引人聯想,中共政權在城鄉貧富差距拉大,共幹貪污風氣盛行,以及環境污染嚴重幾近無法控制,人民怨聲載道的情況下,會不會步蘇聯後塵,甚值得國人密切觀察。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週刊 第31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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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台灣人寫給法國總統Nicolas Sarkozy的一封信


 


【更大的利益,更大的責任】


       法國總統Nicolas Sarkozy2007112527日訪問中國,他談到非洲Darfur問題、伊朗、北韓以及緬甸軍事鎮壓僧侶問題時,要求中國負起更大的國際責任,也在死刑問題上向中國表達基本的人道關懷,對此我們深表肯定,也樂見中法間有助於人類自由平等發展的合作與交流。然而,中國惡劣的人權紀錄,絕不能用200億歐元的商業合同作為交換:在中國內部人權沒有改善,並且不斷擴張軍備,朝向軍事帝國主義發展的情況下,令人感到驚訝與不解的是:法國總統Sarkozy竟承諾協助在歐盟為中國解除因違反人權價值而引致的武器禁運。我們憂心:選擇與一黨專制的中國在普世人權價值上妥協,將導致正義犧牲在更大的暴力之中;我們認為:民主的法國,在承繼人權的光榮傳統下,理應對維護人權價值負起更大的責任!


同樣令人遺憾的是, Sarkozy跟隨著Chirac的錯誤腳步,在台灣問題上為討好極權中國作政治表態。Sarkozy不僅忽視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現狀」的事實下,輕率「片面地」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還進一步否定台灣人決定自己前途的權利。「民主的」法國屢屢舉辦全國性公投,卻「片面地」斷然否定台灣2008年將進行的台灣「入聯公投」,實在令人感到諷刺;而為了對中國極權政權示好,卻蔑視民主台灣270萬公民連署的入聯要求、以及台灣人公投的權利,將使得以人權立國的法國蒙羞。


「自由的」法國向來標榜民主自主,卻在此時基於短視的商業利益,配合中國的霸權壓迫台灣,否定台灣要求被承認的國際基本人權;「平等的」法國向來尊重各國人民的公投權利,此時卻屈服於專制政權的指使,反對生活在民主制度下台灣人民所被平等賦予的公投權利;「博愛的」法國為了與中國交往,獲取短暫的商業利益,卻無視資本主義化的共產中國對自身與他國人民的壓迫。在這國際交流頻繁的21世紀,國際交流的目的,不僅是利益的交換,更重要的是價值的分享。1789年,法國在革命的浪潮中,高舉人權宣言的聖火,並將之傳布於全世界,使得人人都熟知並確認與生俱來的自由、平等與博愛的神聖不可侵犯價值。基於這光榮的歷史傳統,我們衷心期待法國政府繼續信守、分享並散播自由平等博愛的普世價值。因為,更大的利益,帶來更大的責任。對這些價值的繼續堅持,是法國偉大的所在。


歐洲台灣人公共事務會(FAPA Europe)


歐洲台灣協會聯合會(EFTA)


2007/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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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奇蹟 值得台灣看齊


張維邦逝世四周年前夕 《瑞士史》出版


文/廖為民(歐盟研究協會理事)


 


  張維邦教授於二○○二年十二月二日赴歐洲布魯塞爾參加歐洲聯盟研究協會各國理事長會議,逝世於巴黎途中,他的最後遺作《瑞士史》,經過淑燕師母、曹永洋老師等人的補充,終於在他去世四周年前夕(十一月中旬)由三民書局出版上市。


瑞士史的精神


  他在〈自序〉文中道出:「期盼讀者透過這本《瑞士史》,能夠多少了解瑞士的﹃奇蹟﹄:三大一小族群、四種國家語言、兩大宗教信仰,四邊圍繞著法國、德國、奧地利及義大利歐洲傳統的四大強權,卻沒有因此而被分裂;不同的語言及宗教信仰的四個族群經過數個世紀的營居,居然建構了永久中立的自由又民主的國家,主權在民透過憲政的精深設計與實踐,不流於空洞的口號。政治人物不敢懈怠,很自然的會傾聽人民的聲音。除了代議制外,人民依創制、公民投票憲政機制,確保不受政客隨意的戲耍撞騙。」


《瑞士史》全書分為三大類,九章,分別是:


Ⅰ、瑞士的起源與發展:一、導論;二、帝國統治下的瑞士早期歷史;三、中世紀時期的瑞士(一二九一至一五一五);四、十六世紀宗教改革及其對內部的衝擊。


Ⅱ、走向現代化的歷程:五、從法國大革命到瑞士永久中立;六、瑞士聯邦體制的確立與發展;七、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戰對瑞士的挑戰。


Ⅲ、當代瑞士:八、瑞士聯邦憲政運作與朱拉危機;九、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欣欣向榮的瑞士。


  讀者在本書中可以找到很多答案,何以面積與台灣相近(四萬一千餘平方公里),人口只有七五○萬的瑞士,會成為「世界公園」;其永久中立國的形成及結果、國民所得及國家競爭力何以居世界前茅等。心中不免升起「何以瑞士能、台灣不能?」的疑問。


 


張維邦著作中揭櫫的理念 


  張教授一生著述甚勤,並長期在國外教學,論文有法文、英文及日文等多種語言仍待整理,其中已出版著作有:《張維邦文集》,這是在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耕莘文教院追思會所分發的紀念冊,內容包括其生前在《TaiwanNews總合周刊》所撰寫的〈名家專欄〉四八篇文章及友人、學生對其追思文章的合集。


  《莫內與法國式經濟計畫的創建》(一橋出版社)出版於二○○三年十月十二日(張教授六六歲冥誕),內容在分析歐盟之父莫內(Jean Monnet 1888-1979)的思想背景,對莫內的領導幹才能力及寬闊長遠的視野作系統的論述分析。莫內不僅是一位有思想、有視野的政治人物,更難得的也是一位能起而行、有實踐力的行動家。他和戴高樂的惺惺相惜及良好互動,亦成就了彼此的功業。


  《莫內與「歐洲煤鋼共同體」的建立》(一橋出版社)於二○○三年十二月二日(張教授逝世一周年)出版,內容以莫內的Leadership為經,以美、蘇兩超霸主導的國際事務為緯,特別著重分析國際政治經濟錯綜複雜的背景。從莫內創建「法國式經濟計畫」的寶貴經驗以後,以一介「書生」竟然能超越法國精英官僚體系作業程序,不但得到舒曼部長的全力贊同,更重要的是能獲當年西德總理愛德諾的全力支持。如果沒有莫內高瞻遠矚的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具體地將法、德兩國鎖在一起的話,當初美國以「防止共產國際擴張」為由,向法國施壓力求讓西德積極建軍,而受到納粹蹂躪記憶猶深的法國人民,特別是法國政治精英將不知如何面對這一棘手的難題。這是莫內對歐洲付出貢獻的第一步。


 


以台灣長遠發展為理念


  回想張教授一生短短的六十五年,幾乎是一半在國內,一半在國外;他於一九六二年二十五歲時出國留學,隨因參與海外中國民主運動及台獨運動而被國民黨列入黑名單而不能回國;但他在一九六六年取得博士學位後即遊歷歐洲各國,結交各國學者,以台灣的長遠發展為目標作為志業。


  一九九二年,「黑名單」解除,他才得以在三十年後首度返國探親,並找尋回國任教之可能性;一九九四年,他放棄加拿大的優渥教職及退休條件回國於淡江大學任教,一九九八年更結合有志之士創設「歐洲聯盟研究協會」台灣分會,全力促進台灣與歐盟之相互了解與合作。並以「EUSA-TAIWAN」之名義加入EUSA各國理事會會議,其中雖因分會名稱之敏感成為話題,但經張理事長力爭及其盟友支援,「EUSA-TAIWAN」正式成為理事長會議之第三十九個會員國。在此事中,我們可以看出張教授的信念、識見與行事風格。


  觀察張教授逝世四年來的台灣,陳水扁雖然連任總統,但是執政的民進黨對於「轉型期正義」及一些法令依然「蕭規曹隨」毫無「修正」之意,才會遭到今日「自食惡果」的情況,緬懷故人,更是要思考張維邦所言:「I am not a missionary, but I have a mission」(我不是一位傳道者,但是我有一個使命。)的意義所在。


 最後,以張維邦教授的「座右銘」與大家共勉:


 「民主政治是我的信仰


 自由是我的生活習慣


 進步是我追求的目標


 解放是人類最高的成就」■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第266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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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歐洲看古巴與台灣命運  


吳志中﹝歐洲聯盟研究協會 秘書長、東吳大學政治系助教授﹞


 


對歐洲而言,古巴與台灣有很多相似之處。就地理而言,古巴與台灣都是大陸邊緣的一個島嶼。古巴離美國大陸氟羅里達州大約200公里,台灣離中國大陸大約180公里。古巴比台灣大三倍,總共110860平方公里,而台灣則是36179平方公里。就地緣政治與地緣戰略來觀察,古巴位於『美洲地中海』也就是加勒比海的東北方,扼守太平洋與大西洋之間的要道。而台灣位於『亞洲地中海』也就是中國南海的東北方,同樣扼守印度洋與太平洋通道之間的要道。古巴與台灣的第一個政府都是來自歐洲。古巴從1492年哥倫布發現美洲開始,即成為西班牙的殖民地。而台灣則於1544年為葡萄牙人所發現,以福爾摩沙美麗島之名廣為世人所知。1624年荷蘭人則佔領台灣南部進行殖民,而西班牙人則於1626年佔領台灣北部,也進行殖民通商的政策。古巴隨後歷經英國的短暫統治,美國於18993年的統治,終於在1902年獲得獨立,建立古巴共和國。而台灣則隨後經歷獨立於中國之外的明鄭東寧王國(鄭經自稱為東寧國主,西洋人稱鄭經為The king of Tyawan),清朝的統治、日本的統治,中國以聯合國的名義的4年統治,最後於1949年實質脫離中國的治理至今。台灣歷經李宗仁、蔣介石、嚴家淦、蔣經國,於李登輝時代開始著手制度的民主化,進行寧靜革命,到2000年始有政黨的輪替而成為一個真正的民主國家。而古巴於獨立之時,在美國的支持之下,馬上進入立憲民主制度。美國也是第一個承認古巴獨立的外國政府。然而古巴社會內部卻卻紛紛擾擾,貪污腐敗以及政府無效率,外面則有美國政府不斷的干預。古巴很快的來到一個獨裁的政府。從1934年至1958年,巴提斯塔Fulgencio Batista以威權獨裁的方式統治古巴25年。結果,巴提斯塔的獨裁統治不但沒有給古巴帶來繁榮,反而引來新的革命。


新的革命領袖是卡斯楚Fidel Castro。本來,是希望卡斯楚帶來新的國家氣象,然而,卡斯楚一待就是半個世紀,並且徹底改變與老大哥美國之間的關係。一直到最近,已經於2006813日滿80歲的卡斯楚,才因為健康問題,決定於731日暫時將古巴共產黨黨主席、國家委員會主席、三軍統帥的位置轉移給他的弟弟勞爾卡斯楚Raul Castro。一個由卡斯楚領導的小國家獨立對抗世界第一強權美國的傳奇,似乎才開始走進尾聲。卡斯楚在位五十年,美國從當年的艾森豪總統開始歷經甘乃迪、詹森、尼克森、福特、卡特、雷根、布希、克林頓與小布希等十任總統,卻對卡斯楚完全莫可奈何。當然,古巴也付出其代價,當美國與全世界都在大步走向進步繁榮的道路之時,古巴的進步卻有其限制。卡斯楚之弟,勞爾目前75歲,是現任國防部長,在1997年被指派為古巴政權第二號有權力的人物。卡斯楚是一個獨裁者與傳奇兼具的人物,他於1956年帶領大約80位革命份子,偷渡回古巴發動革命。一進入古巴領土,就與當年訓練有素的威權古巴政府軍發生激戰,僅僅12位革命份子生還,隨後進入山區繼續革命。卡斯楚最後於1959年一月革命成功,成為古巴的政治領袖至今。


當初,卡斯楚以革命取得政權的時候,曾經保證在18個月內舉行選舉,選出新的領袖,但是隨著權力滋味的甜蜜,新的政權逐漸轉成獨裁,當初保證的民主選舉也就煙消雲散了。美國在1959年二月,很快的承認了卡斯楚政權。在同一年四月,卡斯楚甚至訪問美國,與當年的副總統尼克森會談,讓美國留下一個天真古巴領導者的好印象。但是,隨後,卡斯楚加緊與蘇聯進行合作簽訂條約。1960年,古巴與蘇聯簽訂購油合約。在冷戰的結構與思維之下,當年的美國艾森豪政府隨即與古巴斷絕外交關係,更使得古巴越來越與蘇聯靠近。繼任的甘乃迪總統更於19614月,命令美國中央情報局訓練的古巴流亡軍隊在豬儸灣登陸,企圖推翻卡斯楚政權,但這一項企圖卻是一個徹底失敗的軍事行動。隨後,在1962年美國更因為蘇聯在古巴佈署核子飛彈,而封鎖古巴。飛彈危機結束之後,美國保證從今以後,不再企圖以武力推翻古巴的政府。美國雖然持續封鎖古巴,希望使古巴的政權自然垮台,但是古巴卡斯楚政權卻日益穩固,外交影響力也日增,甚至拓展到非洲。1975年,古巴正式派兵到非洲安哥拉支持其獨立解放運動。1977年則介入伊索匹亞的戰爭。1980年代,古巴則派兵介入支持尼加拉瓜的共產游擊隊。


2005年,古巴的人口只有一千一百萬人,國民生產總毛額為三百億美元。五十年來,古巴一直對抗世界第一強權美國。美國擁有近3億人口,國民生產總毛額為11兆美元,是古巴的350倍。台灣擁有兩千三百萬人口,國力是古巴的十倍大,是中國13億人口的四分之一,然而卻對中國的敵意毫無應對之道,完全得不到國際社會各政府國家的正式支持。台灣雖然是民主國家,外交完全走不出去,親中媒體與政客每一天唱衰國家的前途,甚至對自己是否是一個國家有所懷疑。古巴在1996年的時候,進一步得到歐盟15國的共同支持,促使歐盟在世界貿易組織裡控告美國對古巴的不公平貿易對待。1998年,教宗若望保路二世也訪問古巴。自1992年開始,聯合國即每一年以非常大的比率,通過決議案反對美國對古巴進行封鎖。歐洲各國也於1996年開始,每一年都加入這一項聯合國的決議案。歐盟各國持續對古巴的政治有嚴厲的批評,但是很少在國際社會與美國合作打壓古巴的國際生存空間。台灣的政治民主、經濟發展與社會安定廣受國際社會的稱讚,但是卻屢遭國際社會與中國的聯合壓制,幾乎完全沒有參與的空間。一派的理論認為,那是因為中國比美國百倍更霸道與蠻橫不講理。中國傾全國之力,在國際政治的層面,對試圖與台灣改善關係的國家採取敵對的外交政策。例如,曾經在1980年代與1990年代與台灣建立軍事合作關係的荷蘭與法國,都曾經嘗到苦頭。中國更不惜威脅武力破壞東亞和平,以玉石俱焚的政策處理任何嘗試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的重要國家。美國身為民主國家與世界的領導人,比較能釐清對國家發展與對付敵對政權的重要性何在,因此雖然對古巴政權不喜歡,但是也只能順勢而為。而中國,以維護共產獨裁政權為優先,鼓吹中國民族主義以快速發展國家實力為最重要政策,使得台灣的發展成為犧牲品。因此,歐洲各國與國際社會,也只能暫時屈服於中國的台灣政策。但是我們也同時認為,台灣內部國家認同的分裂與國民黨長期的一個中國政策可能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第251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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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克爾 微調對中政策


德國新總理公開關切中國人權與自由問題


文/ 羅致政 (東吳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歐洲聯盟研究協會理事) 


  在歐洲的所有國家當中,德國可以說是跟中國發展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德國目前是中國在歐洲地區的最大經貿夥伴,根據中國官方的資料,2005年兩國之間的雙邊貿易額,高達了632.5億美元,中國處於稍微順差的地位,不過兩國之間的貿易赤字正在擴大當中,主要是因為中國對德國的出口成長率不斷的提升。此外,德國也是對中國提供援助最多的國家之一。在政治上,兩國更在20045月發表聯合聲明,表示要建立所謂的「具有全球責任的夥伴關係」,為中德雙邊關係的發展,提出了一個大方向跟大架構。


  而兩國關係在最近幾年,高層官員互動頻繁,政府各部門之間交往密切,雙邊貿易快速增長,相互投資也逐年增加,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德國前總施若德的積極推動。因此,隨著德國國內政治在去年九月出現變天,親中國的施若德總理敗選下台,而首位女總理梅克爾的上台,會不會調整德國對中國的政策,就成了各界關切的焦點。


  其中一項特別值得台灣注意的,就是德國的新政府會如何來處理有關歐盟是否取消對中國武器禁運的問題。我們知道,過去幾年來歐盟國家當中,推動歐盟取消對中國武器禁運最有力的兩個人物,就是法國總統席哈克跟德國總理施若德,甚至不惜跟美國公開作對。但現任的德國總理梅克爾相對來講,是採取跟美國親近以及積極改善關係的作法,因此德國對取消軍售禁令的態度,就開始轉趨保守。而德國在明年2007年的上半年,將擔任歐盟的輪值主席國,因此德中關係的一舉一動,具有重要的指標意義。


  不過很清楚的,德中兩國關係的大架構由於經貿、科技等等互動的日益密切,應該不可能出現180度的大轉變。事實上,即便在去年9月梅克爾上台之後,兩國的關係還是出現整體成長的情況,今年32日,中國總理溫家寶就和梅克爾進行了熱線電話。而梅克爾的這一次的中國訪問團成員,絕大多數也是經貿官員跟企業界人士為主,可見經貿仍是兩國關係的最重要基礎。


  不過即使大方向不變,德國總理梅克爾在處理跟中國關係的時候,還是展現了跟前任總理施若德不一樣的地方,最明顯的就是德國對中國人權及自由問題的關切。相較於過去施若德對中國人權問題,幾乎可以說是避而不談的態度,梅克爾這次到中國訪問就呈現令人側目的表現。


  她在德國駐中國大使館內,會見了四名所謂的「社會人士代表」,講白了就是所謂的異議份子,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相當著名的《中國農民調查》這本書的兩名作者,而《中國農民調查》這本書揭露了中國農民跟農村的貧困黑暗面,也因此被中國政府查禁的書。梅克爾到中國訪問安排了跟異議人士見面的這樣行程,顯然是要顯示她跟施洛德是不一樣的地方,也就是她更注重中國的人權問題。


  總而言之,在德國新總理梅克爾的領導之下,德國推動與中國更密切的關係,雖然不至於出現大的政策轉變,但不論在歐盟軍售中國或者人權自由的問題,也確實出現了跟過去不一樣的地方,而這也是我們台灣在推動對德關係時,應該特別重視以及積極把握的地方。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第24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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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爾維亞值得中國看齊


洪茂雄﹝歐洲聯盟研究協會常務理事﹞


 


  中國與巴爾幹半島雖然距離相當遙遠,談不上利害衝突。可是,北京共黨政權建立以來,與南斯拉夫和「後南斯拉夫」之間的關係,却有某些微妙的變化。簡而言之,二十世紀五○年代後期中蘇共開始交惡之際,中共即藉著批判狄托的修正主義,指桑罵槐,來暗批莫斯科領導人。當時,狄托領導的南斯拉夫已是國際社會「不結盟」運動,同印度、埃及並列三要角,根本不在乎中國的流彈亂射。


  很諷刺的是,當這兩國的獨裁者毛澤東、狄托相繼去世之後,中共當局却步上南斯拉夫後塵,儘管美其名宣稱,要「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際上是沿襲狄托的修正主義老路,予人有中共趕不上時代潮流,沒有如南國有「先見之明」之感!


  不過,南斯拉夫解體後,中國與後南斯拉夫的關係,尤其對塞爾維亞和蒙特內哥羅這兩個「殘餘南斯拉夫」所建立的聯盟,有一些新的發展頗引人側目。諸如:其一、米洛塞維奇由始作俑者,揭櫫「大塞爾維亞主義」,到不得不接受南斯拉夫分裂的事實,參與簽訂岱頓協定,以緩和波士尼亞的緊張情勢;其二、米洛塞維奇不尊重少數民族的基本人權,不惜進行種族淨化,對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族趕盡殺絕,換來北約動武,最終米氏以「反人類和戰爭罪行」,送進海牙國際刑事法庭繩之以法,病死牢中。這段期間,由於貝爾格萊德當局,因受到國際社會的制裁,四面楚歌,唯獨得到北京同情,雪中送炭,致使中、塞關係愈趨密切。


  中共當局萬萬沒料到,二○○○年十月,貝爾格萊德出現政黨輪替之後,塞爾維亞的政治走向,也出乎意料,改弦易轍。其中最明顯的變化,舉凡二○○一年,將剛卸任總統職位的米洛塞維奇送進國際刑事法庭,接受審判;二○○三日,塞、蒙兩國在歐盟的安排下,修改憲法,國會正式通過,將南聯盟重新組成鬆散的「塞爾維亞和蒙特內哥羅」國家共同體,並允許兩國在年後舉行全民公投來決定其未來;今(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蒙特內哥羅正式舉行公投,其結果有55.4%跨過歐盟所要求55%的門檻標準,贊成獨立;隨後六月三日蒙國國會正式宣布獨立;六月五日貝爾格萊德承認蒙國獨立,並於六月二十二日雙方正式建立外交關係;六月二十八日蒙特內哥羅獲准加入聯合國,成為第一百九十二個聯合國會員國。


  實證經驗昭示,不合時宜的意識形態,終必走入歷史。東歐前共黨脫胎換骨,更改黨名,就是最佳的例證。塞爾維亞共產主義者聯盟改名社會黨,接受政黨政治規範,服膺民意;蒙特內哥羅共產主義者聯盟則改名社會主義者民主黨,拋棄食古不化的教條,敢向「大塞爾維亞主義」說不,轉而深耕獨立運動。塞、蒙兄弟分家,口不出惡言,也不以武力相威脅,相互尊重各自的選擇。塞、蒙能接受文明的普世價值,台灣的統派和中國也該向他們看齊,面對現實,勇於跳脫「大中華」、「大一統」舊思維的窠臼。


 


 (轉載自Taiwan News 財經文化周刊 第2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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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塞爾維亞與小中國


/吳志中 ﹝歐盟研究協會秘書長、東吳大學政治系助教授﹞


 


在國際關係的世界裡,現代加拿大、捷克、塞爾維亞與中國的共同點在那裡?我們發現,這一些散佈在世界各地的美洲、歐洲與亞洲國家都曾經,或正在面臨有國內少數民族欲從母國分離,建立一個獨立自主新國家的問題。


支持魁獨已成多數


美洲加拿大的魁北克於一九六七年得到法國總統戴高樂的支持,在其訪問加拿大期間於公開場合大喊「自由魁北克萬歲」之後,得到鼓舞,並且於一九八○年舉辦公投爭取獨立。雖然結果沒有成功,然而於一九八五年,魁北克再度進行公投。結果支持加拿大聯邦制的人民再度以50.6%對49.4%擊敗支持獨立的人,因此目前魁北克仍然屬於加拿大的一省。然而,在日漸憂慮法文的魁北克逐漸被英文的加拿大同化的情形之下,最新的民調已經顯示支持魁北克獨立的人民已經成為多數了。


歐洲的捷克則在蘇聯垮台之後,於一九九二年十一月透過國會投票通過斯洛伐克脫離捷克另組共和國的意願。目前捷克共和國與斯洛伐克維持著極度良好的雙邊關係,並且在歐盟的架構之下,進行極為密集與友好的合作關係。南斯拉夫塞爾維亞則於一九九○年代後,透過大量戰爭的行為欲防止斯洛凡尼亞、克羅埃西亞、馬其頓與波士尼亞獨立未果之後,終於也在二○○六年五月二十一日蒙特內哥羅公民投票決定獨立之後,同意其在最短期間內另組共和國。塞爾維亞共和國並且期望與新蒙特內哥羅共和國繼續維持良好的國際關係。


反觀亞洲的中國則以武力鎮壓西藏與新疆的獨立自主,並且將大量漢人遷入這些非漢人地區,企圖稀釋這些地區與漢人地區的文化與政治社會差異,以便完成全面中國化這些非漢族地區的政治目的。對於已經獨立自主的台灣,則在國際上進行全面政治打壓,並且以武力持續恐嚇台灣的人民,以意識型態分化台灣內部的社會安定與和諧。


人類發展的演變


在二十世紀初一九二○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的時候,世界各國為了制止殺戮,建立世界和平,因此接受了美國總統威爾遜的提議,創立了國際聯盟。在當時,國聯的會員有三十二國,也就是二十世紀初全世界的主權國家數目大約是在三十至四十國之間。一九四五年當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聯合國創立的時候,世界各國國於一九四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在舊金山簽訂了聯合國的憲章,主權國家的總數目增加至五十一國。一九七一年十月,當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入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代表整個合法中國的席次的時候,世界主權國家的數目已經增加至一百三十二國。一九九○年,冷戰結束的時候,會員國則已經增加至一百五十九國。而蘇聯垮台的時候,十四個新國家也隨即從前蘇聯帝國分裂出來而誕生。到了二○○二年,伴隨著東帝汶與中立國瑞士的加入,會員國更增加至一百九十一國。而目前,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巴勒斯坦與蒙特內哥羅也即將有加入聯合國的可能性,魁北克也有可能再度以民主和平的公民投票方式宣佈獨立,世界主權國家的數目勢必將持續攀升。


國家數目增加乃必然發展


事實上,國家數目的增加絕對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因為獨立自主國家的不斷建立,是多元化的社會、民主制度的採行、人權的注重的必然結果。人類是靠著多元化的本質與思維,才得以不斷發展與進步及壯大,並且突破困難求取生存。單一的文化、單一的物種,單一的思維只會帶來弊病與衰敗,這是社會科學與生物學的現實。因此,就算先進歐洲聯盟的整合,也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堅決捍衛文化的差異與國家主權獨立的先決條件與原則之上。歐盟的成員國,絕對沒有任何一國願意放棄國家主權加入歐盟的。中國的大一統思想,企圖以威權政府的手段鎮壓不同於其觀點的政策,事實上是在摧毀中國文明的前途,阻礙人類文明的進步發展。而塞爾維亞對少數民族的新態度,將使塞爾維亞廣為歐洲各國的政府所接受,使塞爾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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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榕批判中國對台灣人民作風形同土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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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駐瑞士代表王世榕最近發表專文,強烈批判中國政府在體制上仍施行「主奴的一黨專政」,對待台灣人民的態度,及其行事時言行不一,形同土匪的作風。

  他進一步指出,這些「土共」不過是「梁山泊好漢」的現代翻版而已;難聽一點的說,根本是黃巢、李自成、張獻忠之流的「流寇」,自1949年得到中國大陸之後,頂多接踵太平天國而已。

  據台灣媒體報導,王世榕曾以筆名「王文山」撰寫「和平七雄論」,在書中提出中國應將自身分成7塊,而引起重視。出任駐瑞士代表4年多來,王世榕對中國政治及兩岸關係,也經常發表文章,表達他個人鮮明的見解。

  最新一期的「瑞士僑訊」刊登了王世榕以「帝國幽靈」為題的專論。他說,在今天中國的眼中,維護一黨的專政帝國體制才是正題,人民的福祉不是重點,打擊「冥頑不靈」,與「美日帝國主義」勾結的台灣,是責無旁貸的工作。

  對於兩岸間的經貿往來,王世榕表示,台灣商人錯把中國當做世界,以為投資中國就是「走出去」,與世界接軌。

  台灣商人也誤以為經濟繁榮的中國,終究逐漸會在政治上走上開放與民主,這種「天真與無知」,一如西方世界那些無視各國建國精神與普世價值,而急於中國打交道的領袖,如德國的施若德、法國的席哈克。

  王世榕並指出,中、台問題有解,台灣要堅持以和平、耐心和愛心,以時間解決一切;蘇俄共產黨也不過撐了72年,中國共產黨能撐100年?這是台灣方面的優勢。

  瑞士僑訊由「全僑民主和平聯盟歐洲分盟瑞士支盟」發行,主要對象為旅居瑞士的僑團與僑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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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代表王世榕:台灣在瑞士能見度改善 收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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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駐瑞士代表王世榕28日在洛杉磯表示,台灣目前的外交處境雖然艱困,但台灣在瑞士的能見度已較過去大有改善,他未來將持續走出更寬廣的外交之路。

  王世榕是應南加州台灣人聯合基金會的邀請,專程從歐洲任所趕來擔任該會成立20週年的慶祝活動主講人。在出任駐瑞士代表前,他曾是「美國亞洲協會」負責人兼執行長,與旅美僑界互動頻繁。

  王世榕在年會的講題是「2031閏3月」,他是從「未來學」的角度,推測人類社會的前景。他說,因為人的能力有限,要推測未來也確實不容易,但是探索未來,就有機會掌握未來,不論是兩岸政治關係、中東局勢、北韓是否會發動核子戰爭,以至於人類面臨的生存環境等議題,只要踏出探索的腳步,就會增加掌握的機會。

  王世榕在結束演說前,也談及在瑞士的外交工作,雖說不時面對中國的抗議,但台灣的能見度已比過去大有改善,更重要的是向當地人士證明了台灣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存在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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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世榕教授在談到「公益領導與人才培育」中,指出非營利團體單位與政府、企業領導不一樣,必須具備能力、勇氣與責任,這些都需靠平時的訓練來成長,所以他勉勵在場許多參與的年輕學子,努力讓自己成為有理念的公益領導人才。沈宗瑞主任則感歎現代大學教育過度追求知識,普遍缺乏心靈教育,導致學生到了社會上只著重競爭,讓社會成為紅海戰場。他期勉法鼓大學能夠在國內建立教學典範,提供新時代需求。會中,沈主任還舉起環保杯,表示這次主辦單位希望與會者能自行攜帶環保餐具,就是一種符合現代潮流的生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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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回汪案資料 王世榕出力多



總統府資政、前國安會祕書長康寧祥,在擔任監委時期,曾是尹清楓命案和拉法葉艦軍購弊案專案小組召集人,他在檢調從瑞士帶回汪傳浦家族帳戶資料後爆料指出,特調小組能夠和瑞士司法單位進行司法互助,駐瑞士代表王世榕出力頗多。


早年曾在海外推動台獨運動的王世榕,與康寧祥私交甚篤,康寧祥透露,阿扁總統任命王世榕為駐瑞士代表,王將走馬上任時,他特別將王世榕介紹給檢察總長吳英昭和特調小組成員們,並請王世榕赴任後能助檢調一臂之力,俾早日取回相關資料,有助案件的偵辦和突破瓶頸。


康寧祥強調,經過王世榕的積極奔走、協調,台灣特調小組和瑞士司法單位的接觸、溝通管道非常順暢,總能在第一時間提供必要的資料、資訊,對汪傳浦和律師團的抗爭適時加以反擊或反制,最後終能排除中共政權的政治干擾,順利取回汪傳浦的相關檔案。(高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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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國禎誇大 法務部要求懲處 2008/06/13
【訊息】




高捷案檢察官是否選擇性辦案,或是檢察總長陳聰明有沒有下指導棋,法務部經過兩個星期的調查,結果終於出爐。

認定陳聰明沒有指揮辦案,全是誇大不實,因此將函請高雄高分檢進行懲處。

法務部調查檢察總長,史上第一遭,到底陳聰明有沒有下指導棋、介入辦案,終於有了結果。

為了慎重起見,調查小組召集人吳陳鐶還秘密前往最高檢約詢陳聰明,這樣的動作,成了首例,所幸最後是還給了陳聰明清白,不過,當初惹出事端的蔡國禎檢察官現在可慘了,他可能面臨懲處的命運。

辦個高捷案,卻惹出由檢察總長下指導棋的事件,嚴重撼動了檢察體系,也影響了檢察總長的威信,雖然最後查清楚了,但卻為陳聰明的爭議事績,又添一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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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戰略”民進黨縣市長選戰逆轉


http://taiwanradio.us/June08.html劉一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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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美國之音[美官方砸錢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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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iwanyes.com/tvfilm_200806.php台掛影音[大話.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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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rfachina.com/?q=taxonomy/term/100劉曉竹黑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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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eboking.com/modules/booklists/多媒體教學密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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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nan1.webnow.biz/main.htm安安免費教學[小孩別上補習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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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ogle.com/translate_t?hl=zh-TW線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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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tpg.gov.tw/dcea/index_teach.htm經典教學[孟子.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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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irticket.com.hk/Calendar_Wanlinli1.htm好用的農曆轉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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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xuite.net/wetteland/weichen/5902534?ctype=List&st=c&re=list&p=1&w=280212蕭泰然1947序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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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oceanvoiceorg.blogspot.com/大地文教[找找看吳錦發的講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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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52561461.tsou.tw/拉拉吾雅[鄒族手藝小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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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mages.google.com.tw/images?hl=zh-TW&q=oil+painting&gbv=2&aq=3&oq=oil油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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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iwanradio.us/June08.html六月綠色和平[首推-高志彬.蔡漢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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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ogle.com/translate_t?hl=zh-TW線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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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aiwanradio.us/June08.html與媒體對抗[人.文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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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鄉親請報到http://tw.myblog.yahoo.com/amway-weiwei


[台灣大條]敬上


一些我常去的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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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郎史東vs蔡琴vs四川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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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Jun/2008 晴空萬里
by MusicT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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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一位演藝人員因為川震發表意見被群起攻擊,這位就是蔡琴小姐,她今天講說她覺得台灣演藝人員應該為四川大地震多出一點力,引起演藝界大哥們群起圍攻,大力討閥蔡小姐。這讓我想到之前沙朗史東對於大陸當局對於圖博地區的人不友善的鎮壓,他說了或許這都是輪迴說,某種程度是『報應』~~當然,大家矛起來攻擊她。




對於川震我的態度還是一樣,可以關心但現在我絕不捐錢,所以我也不發表啥意見了,這件事情我感到興趣的是對於一個意外或者災難事件,到底可不可以真的就自己的想法發言,還是~~都只能變成悲天憫人的聖人。說穿了這些公眾人物的一席話並不會改變太多,人們總是希望跟著大團體走,大家都在捐~~那我也該捐,人們不會因為公眾人物說了反對或另外的意見而改變,因為~~群體意識太可怕也太強烈。那這些不同的聲音干擾了誰?恩~~看看是誰出來大喊就是啦,我們以前常常被告知要『為善不欲人知』,曾幾何時『為善』這件事情必須要有演藝人員站出來大聲疾呼才能『引導向善』,而這些演藝人員對於從事的『善舉』卻更是大力的吹捧,當然~~一切都是為了可憐的災民,儘管自己的曝光率更高了。




我並不是贊成或反對沙朗史東或是蔡琴的言論,我只是覺得不管任何的事情都應該回到基本的價值論述,就算他與你的看法不同,這都是可以討論與想想是不是有點道理,在講究言論自由的今天,你聽了不喜歡聽的話,自己覺得不是也就沒啥了不起,當然如果言論造成社會的恐慌(這是我覺得這個世界另一個不可思議的現象~~一個人的一句話會讓世界恐慌~~啥都沒改變,或是該改變的早已改變)應該要謹慎,不過~~這些話語實在看不太出來。以談論台灣藝人到底有沒有用心幫助四川地震這個議題來看,當然我覺得台灣早已經做的太多甚至是過多,任何一個台灣的藝人如果自己覺得已經很盡力,那~~就笑笑吧,如果現在的盡力在自己心理有啥其他的盤算獲利害得失,那~~也是你自己的事,我倒是覺得實在沒有啥好為了一段發言發怒不已。




川震~~震悼的不只是生命財產,慢慢看到他震掉中國對於自由價值觀的追求(六四精神今年已經消失了~~不是嗎),震掉了對於其他受害人的關注(當圖博小僧侶在官方陪同下對國際記者說自己是被誤導~~還有誰關注?),震掉了台灣跟中國那本就模糊的國家界線(政黨領袖、縣長、演藝人員....還有誰忙著當中國人?),似乎~~有一個政府因為川災還收穫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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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女通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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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嬸川震報應說惹眾怒 演出遭抵制 代言恐撤換


時報 更新日期:2008/05/29 10:24 【中國時報 賀靜賢、洪秀瑛綜合報導】



 飯能亂吃,話不能亂說。好萊塢影星莎朗史東說川震是報應的說法,不但引起中國大陸網友激憤,好萊塢影界也對其言行有所討論。美國和中國大陸合拍的電影《人魚帝國》,已決定不用莎朗史東,免得傷害市場。



 《人魚帝國》臨陣撤約



 根據新浪網報導,《人魚帝國》描述人類、人魚、巨獸和精靈間的情仇和廝殺,也是時下流行的奇幻電影,資金和特效都很可觀。該劇組表示,原本希望人魚皇后由性感的莫妮卡貝露琪演出,莎朗史東扮演有諸多怪招法術的巫婆,沒想到簽約前莎朗史東會出包。現在,為了中國市場,無論如何也不能用她了。



 中、港戲院拒播她電影



 更嚴重的是,不只她可能無法參加中方投資的電影演出,連香港、中國大陸的戲院業者,都已經發起抵制播放她參與演出的電影。在大陸創辦新天地國際影城的香港導演吳思遠表示,莎朗史東發言不當,演員不應將個人政治立場加在天災上。而其戲院的抵制活動,也可能促其他戲院業者跟進。



 伊能靜網上批不人道



 伊能靜也在部落格以「生命豈可輕賤」為題,提議所有華人抵制莎朗史東,伊能靜坦言,當她被大陸媒體問起莎朗史東,她忍不住生氣,「在這個世界上,不論任何人面對生老病死,我們都該帶著敬意與憐憫,怎麼會有這麼不人道的輿論,還是從一個女性的言行中透露,這樣的輿論不僅是對往生者的大不敬,更是對生命的一種藐視,提議所有華人抵制她的廣告、影片,並且不再報導她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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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


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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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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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


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


諂媚的人不一定受到尊敬...大部分是被看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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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的中國.民進黨--笨蛋問題在-莫-須-有            哈哈有人去宏創去


各位網友請大家來研究[莫須有]...還有看哪一個[莫須有]的故事最令人..動容..&幹譙


台灣大條先


我[員林高中]的一數學老師40年前吧.已經在教書了.聽說[彰中]有一職缺.便前往......錄取 ..上不到一個禮拜的課就被抓去綠島.........


賣個關子.為何被抓...去宏創去..


去宏創去..一創歸年[2.3年吧]


去宏創去......了後影響外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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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而 第 一





[1.1]

子 曰 : 「 學 而 時 習 之 , 不 亦 說 乎 ? 有 朋 自 遠 方 來 , 不 亦 樂 乎 ? 人 不 知 而 不 慍 , 不 亦 君 子 乎 ? 」





[1.2]

有 子 曰 : 「 其 為 人 也 孝 弟 , 而 好 犯 上 者 , 鮮 矣 ; 不 好 犯 上 , 而 好 作 亂 者 , 未 之 有 也 。 君 子 務 本 , 本 立 而 道 生 。 孝 弟 也 者 , 其 為 仁 之 本 與 ! 」





[1.3]

子 曰 : 「 巧 言 令 色 , 鮮 矣 仁 ! 」





[1.4]

曾 子 曰 : 「 吾 日 三 省 吾 身 ─ 為 人 謀 而 不 忠 乎 ? 與 朋 友 交 而 不 信 乎 ? 傳 不 習 乎 ? 」





[1.5]

子 曰 : 「 道 千 乘 之 國 , 敬 事 而 信 , 節 用 而 愛 人 , 使 民 以 時 。 」





[1.6]

子 曰 : 「 弟 子 , 入 則 孝 , 出 則 弟 , 謹 而 信 , 凡 愛 眾 , 而 親 仁 。 行 有 餘 力 , 則 以 學 文 。 」





[1.7]

子 夏 曰 : 「 賢 賢 易 色 ; 事 父 母 , 能 竭 其 力 ; 事 君 , 能 致 其 身 ; 與 朋 友 交 , 言 而 有 信 。 雖 曰 未 學 , 吾 必 謂 之 學 矣 。 」





[1.8]

子 曰 : 「 君 子 不 重 , 則 不 威 ; 學 則 不 固 。 主 忠 信 。 無 友 不 如 己 者 。 過 , 則 勿 憚 改 。 」





[1.9]

曾 子 曰 : 「 慎 終 , 追 遠 , 民 德 歸 厚 矣 。 」





[1.10]

子 禽 問 於 子 貢 曰 : 「 夫 子 至 於 是 邦 也 , 必 聞 其 政 , 求 之 與 ? 抑 與 之 與 ? 」

子 貢 曰 : 「 夫 子 溫 ﹑ 良 ﹑ 恭 ﹑ 儉 ﹑ 讓 以 得 之 。 夫 子 之 求 之 也 , 其 諸 異 乎 人 之 求 之 與 ? 」







[1.11]

子 曰 : 「 父 在 , 觀 其 志 ; 父 沒 , 觀 其 行 ; 三 年 無 改 於 父 之 道 , 可 謂 孝 矣 。 」





[1.12]

有 子 曰 : 「 禮 之 用 , 和 為 貴 。 先 王 之 道 , 斯 為 美 ; 小 大 由 之 。 有 所 不 行 , 知 和 而 和 , 不 以 禮 節 之 , 亦 不 可 行 也 。 」





[1.13]

有 子 曰 : 「 信 近 於 義 , 言 可 複 也 。 恭 近 於 禮 , 遠 恥 辱 也 。 因 不 失 其 親 , 亦 可 宗 也 。 」





[1.14]

子 曰 : 「 君 子 食 無 求 飽 , 居 無 求 安 , 敏 於 事 而 慎 於 言 , 就 有 道 而 正 焉 , 可 謂 好 學 也 已 。 」





[1.15]

子 貢 曰 : 「 貧 而 無 諂 , 富 而 無 驕 , 何 如 ? 」

子 曰 : 「 可 也 ; 未 若 貧 而 樂 , 富 而 好 禮 者 也 。 」



子 貢 曰 : 「 詩 云 : 『 如 切 如 磋 , 如 琢 如 磨 』 , 其 斯 之 謂 與 ? 」



子 曰 : 「 賜 也 , 始 可 與 言 詩 已 矣 , 告 諸 往 而 知 來 者 。 」







[1.16]

子 曰 : 「 不 患 人 之 不 己 知 , 患 不 知 人 也 。 」









為 政 第 二





[2.1]

子 曰 : 「 為 政 以 德 , 譬 如 北 辰 居 其 所 而 眾 星 共 之 。 」





[2.2]

子 曰 : 「 詩 三 百 , 一 言 以 蔽 之 , 曰 : 『 思 無 邪 』 。 」





[2.3]

子 曰 : 「 道 之 以 政 , 齊 之 以 刑 , 民 免 而 無 恥 ; 道 之 以 德 , 齊 之 以 禮 , 有 恥 且 格 。 」





[2.4]

子 曰 : 「 吾 十 有 五 而 志 於 學 , 三 十 而 立 , 四 十 而 不 惑 , 五 十 而 知 天 命 , 六 十 而 耳 順 , 七 十 而 從 心 所 欲 , 不 踰 矩 。 」





[2.5]

孟 懿 子 問 孝 。 子 曰 : 「 無 違 。 」

樊 遲 御 , 子 告 之 曰 : 「 孟 孫 問 孝 於 我 , 我 對 曰 , 『 無 違 。 』 」



樊 遲 曰 : 「 何 謂 也 ? 」



子 曰 : 「 生 , 事 之 以 禮 ; 死 , 葬 之 以 禮 , 祭 之 以 禮 。 」







[2.6]

孟 武 伯 問 孝 。 子 曰 : 「 父 母 唯 其 疾 之 憂 。 」





[2.7]

子 游 問 孝 。 子 曰 : 「 今 之 孝 者 , 是 謂 能 養 。 至 於 犬 馬 , 皆 能 有 養 ; 不 敬 , 何 以 別 乎 。 」





[2.8]

子 夏 問 孝 。 子 曰 : 「 色 難 。 有 事 , 弟 子 服 其 勞 ; 有 酒 食 , 先 生 饌 , 曾 是 以 為 孝 乎 ? 」





[2.9]

子 曰 : 「 吾 與 回 言 終 日 , 不 違 , 如 愚 。 退 兒 省 其 私 , 亦 足 以 發 , 回 也 不 愚 。 」





[2.10]

子 曰 : 「 視 其 所 以 , 觀 其 所 由 , 察 其 所 安 。 人 焉 叟 哉 ? 人 焉 叟 哉 ? 」





[2.11]

子 曰 : 「 溫 故 而 知 新 , 可 以 為 師 矣 。 」





[2.12]

子 曰 : 「 君 子 不 器 。 」





[2.13]

子 貢 問 君 子 。 子 曰 : 「 先 行 其 言 , 而 後 從 之 。 」





[2.14]

子 曰 : 「 君 子 周 而 不 比 , 小 人 比 而 不 周 。 」





[2.15]

子 曰 : 「 學 而 不 思 則 罔 , 思 而 不 學 則 殆 。 」





[2.16]

子 曰 : 「 攻 乎 異 端 , 斯 害 也 己 。 」





[2.17]

子 曰 : 「 由 ! 誨 女 知 之 乎 ! 知 之 為 知 之 , 不 知 為 不 知 , 是 知 也 。 」





[2.18]

子 張 學 干 祿 。 子 曰 : 「 多 聞 闕 疑 , 慎 言 其 餘 , 則 寡 尤 。 多 見 闕 殆 , 慎 行 其 餘 , 則 寡 悔 。 言 寡 尤 , 行 寡 悔 , 祿 在 其 中 矣 。 」





[2.19]

哀 公 聞 曰 : 「 何 為 則 民 服 ? 」

孔 子 對 曰 : 「 舉 直 錯 諸 枉 , 則 民 服 ; 舉 枉 錯 諸 直 , 則 民 不 服 。 」







[2.20]

季 康 子 問 : 「 使 民 敬 ﹑ 忠 以 勤 , 如 之 何 ? 」

子 曰 : 「 臨 之 以 莊 , 則 敬 ; 孝 慈 , 則 忠 ; 舉 善 而 教 不 能 , 則 勤 。 」







[2.21]

或 謂 孔 子 曰 : 「 子 奚 不 為 政 ? 」

子 曰 : 「 書 云 : 『 孝 乎 惟 孝 , 友 于 兄 弟 , 施 於 有 政 。 』 是 亦 為 政 , 奚 其 為 為 政 ? 」







[2.22]

子 曰 : 「 人 而 無 信 , 不 知 其 可 也 。 大 車 無 輗 , 小 車 無 軏 , 其 何 以 行 之 哉 ? 」





[2.23]

子 張 問 : 「 十 世 可 知 也 ? 」

子 曰 : 「 殷 因 於 夏 禮 , 所 損 益 , 可 知 也 ; 周 因 於 殷 禮 , 所 損 益 , 可 知 也 。 其 或 繼 周 者 , 雖 百 世 , 可 知 也 。 」







[2.24]

子 曰 : 「 非 其 鬼 而 祭 之 , 諂 也 。 見 義 不 為 , 無 勇 也 。 」









八 佾 第 三





[3.1]

孔 子 謂 季 氏 , 「 八 佾 舞 於 庭 , 是 可 忍 也 , 孰 不 可 忍 也 ? 」





[3.2]

三 家 者 以 雍 徹 。 子 曰 : 「 『 相 維 辟 公 , 天 子 穆 穆 』 , 奚 取 於 三 家 之 堂 ? 」





[3.3]

子 曰 : 「 人 而 不 仁 , 如 禮 何 ? 」 人 而 不 仁 , 如 樂 何 ? 」





[3.4]

林 放 問 禮 之 本 。 子 曰 : 「 大 哉 問 ! 禮 , 與 齊 奢 也 , 寧 儉 ; 喪 , 與 其 易 也 , 寧 戚 。 」





[3.5]

子 曰 : 「 夷 狄 之 有 君 , 不 如 諸 夏 之 亡 也 。 」





[3.6]

季 氏 旅 於 泰 山 。 子 謂 冉 有 曰 : 「 女 弗 能 救 與 ? 」

對 曰 : 「 不 能 。 」



子 曰 : 「 嗚 呼 ! 曾 謂 泰 山 不 如 林 放 乎 ? 」







[3.7]

子 曰 : 「 君 子 無 所 爭 。 必 也 射 乎 ! 揖 讓 而 升 , 下 而 飲 。 其 爭 也 君 子 。 」





[3.8]

子 夏 問 曰 : 「 巧 笑 倩 兮 , 美 目 盼 兮 , 素 以 為 絢 兮 。 何 為 也 ? 」

子 曰 : 「 繪 事 后 素 。 」



曰 : 「 禮 后 乎 ? 」



子 曰 : 「 起 予 者 商 也 ! 始 可 與 言 詩 矣 。 」







[3.9]

子 曰 : 「 夏 禮 , 吾 能 言 之 , 杞 不 足 微 也 ; 殷 禮 , 吾 能 言 之 , 宋 不 足 微 也 。 文 獻 不 足 故 也 。 足 , 則 吾 能 微 之 矣 。 」





[3.10]

子 曰 : 「 禘 , 自 既 灌 而 往 者 , 吾 不 欲 觀 之 矣 。 」





[3.11]

或 問 禘 之 說 。 子 曰 : 「 不 知 也 ; 知 其 說 者 之 於 天 下 也 , 其 如 示 諸 斯 乎 ! 」 指 其 掌 。





[3.12]

祭 如 在 , 祭 神 如 神 在 。 子 曰 : 「 吾 不 與 祭 , 如 不 祭 。 」





[3.13]

王 孫 賈 問 曰 : 「 與 其 媚 於 奧 , 寧 媚 於 灶 , 何 謂 也 ? 」

子 曰 : 「 不 然 ; 獲 罪 於 天 , 吾 所 禱 也 。 」







[3.14]

子 曰 : 「 周 監 於 二 代 , 郁 郁 乎 文 哉 ! 吾 從 周 。 」





[3.15]

子 入 大 廟 , 每 事 問 。 或 曰 : 「 孰 謂 鄹 人 之 子 知 禮 乎 ? 入 大 廟 , 每 事 問 。 」

子 聞 之 , 曰 : 「 是 禮 也 。 」







[3.16]

子 曰 : 「 射 不 主 皮 , 為 力 不 同 科 , 古 之 道 也 。 」





[3.17]

子 貢 欲 去 告 朔 之 餼 羊 。 子 曰 : 「 賜 也 ! 爾 愛 其 羊 , 我 愛 其 禮 。 」





[3.18]

子 曰 : 「 事 君 盡 禮 , 人 以 為 諂 也 。 」





[3.19]

定 公 問 : 「 君 使 臣 , 臣 事 君 , 如 之 何 ? 」

孔 子 對 曰 : 「 君 使 臣 以 禮 , 臣 事 君 以 忠 。 」







[3.20]

子 曰 : 「 關 睢 , 樂 而 不 淫 , 哀 而 不 傷 。 」





[3.21]

哀 公 問 社 於 宰 我 。 宰 我 對 曰 : 「 夏 后 氏 以 松 , 殷 人 以 柏 , 周 人 以 栗 , 曰 , 使 民 戰 栗 。 」

子 聞 之 , 曰 : 「 成 事 不 說 , 遂 事 不 諫 , 既 往 不 咎 。 」







[3.22]

子 曰 : 「 管 仲 之 器 小 哉 。 」

或 曰 : 「 管 仲 儉 乎 ? 」



曰 : 「 管 氏 有 三 歸 , 官 事 不 攝 , 焉 得 儉 ? 然 則 管 仲 知 禮 乎 ? 」



曰 : 「 邦 君 樹 塞 門 , 管 氏 亦 樹 塞 門 。 邦 君 為 兩 君 之 好 , 有 反 坫 , 管 氏 亦 有 反 坫 。 管 氏 而 知 禮 , 孰 不 知 禮 ? 」







[3.23]

子 語 魯 大 師 樂 , 曰 : 「 樂 其 可 知 也 : 始 作 , 翕 如 也 ; 從 之 , 純 如 也 , 繳 如 也 , 繹 如 也 , 以 成 。 」





[3.24]

儀 封 人 請 見 , 曰 : 「 君 子 之 至 於 斯 也 , 吾 未 嘗 不 得 見 也 。 」 從 者 見 之 。

出 曰 : 「 二 三 子 何 患 於 喪 乎 ? 天 下 之 無 道 也 久 矣 , 天 將 以 夫 子 為 木 鐸 。 」







[3.25]

子 謂 韶 , 「 盡 美 矣 , 又 盡 善 也 。 」 謂 武 , 「 盡 美 矣 , 未 盡 善 也 。 」





[3.26]

子 曰 : 「 居 上 不 寬 , 為 禮 不 敬 , 臨 喪 不 哀 , 吾 何 以 觀 之 哉 ? 」









里 仁 第 四





[4.1]

子 曰 : 「 里 仁 為 美 。 擇 不 處 仁 , 焉 得 知 ? 」





[4.2]

子 曰 : 「 不 仁 者 , 不 可 以 久 處 約 , 不 可 以 長 處 樂 。 仁 者 安 仁 , 知 者 利 仁 。 」





[4.3]

子 曰 : 「 唯 仁 者 , 能 好 人 , 能 惡 人 。 」





[4.4]

子 曰 : 「 苟 志 於 仁 矣 , 無 惡 也 。 」





[4.5]

子 曰 : 「 富 與 貴 , 是 人 之 所 欲 也 ; 不 以 其 道 得 之 , 不 處 也 。 貧 與 賤 , 是 人 之 惡 也 ; 不 以 其 道 得 之 , 不 去 也 。 君 子 去 仁 , 惡 乎 成 名 。 君 子 無 終 食 之 間 違 仁 , 造 次 必 於 是 , 顛 沛 必 於 是 。 」





[4.6]

子 曰 : 「 我 未 見 好 仁 者 , 惡 不 仁 者 。 好 仁 者 , 無 以 尚 之 ; 惡 不 仁 者 , 其 為 仁 矣 , 不 使 不 仁 者 加 乎 其 身 。 有 能 一 日 用 其 力 於 仁 矣 乎 ? 我 未 見 力 不 足 者 。 蓋 有 之 矣 , 我 未 之 見 也 。 」





[4.7]

子 曰 : 「 人 之 過 也 , 各 於 其 黨 。 觀 過 , 斯 知 仁 矣 。 」





[4.8]

子 曰 : 「 朝 聞 道 , 夕 死 可 矣 ! 」





[4.9]

子 曰 : 「 士 志 於 道 , 而 恥 惡 衣 惡 食 者 , 未 足 與 議 也 ! 」





[4.10]

子 曰 : 「 君 子 之 於 天 下 也 , 無 適 也 , 無 莫 也 , 義 之 於 比 。 」





[4.11]

子 曰 : 「 君 子 懷 德 , 小 人 懷 土 ; 君 子 懷 刑 , 小 人 懷 惠 。 」





[4.12]

子 曰 : 「 放 於 利 而 行 , 多 怨 。 」





[4.13]

子 曰 : 「 能 以 禮 讓 為 國 乎 , 何 有 ! 不 能 以 禮 讓 為 國 , 如 禮 何 ! 」





[4.14]

子 曰 : 「 不 患 無 位 , 患 所 以 立 ; 不 患 莫 己 知 , 求 為 可 知 也 。 」





[4.15]

子 曰 : 「 參 乎 ! 吾 道 一 以 貫 之 。 」

曾 子 曰 : 「 唯 。 」 子 出 。



門 人 問 曰 : 「 何 謂 也 ? 」



曾 子 曰 : 「 夫 子 之 道 , 忠 恕 而 已 矣 。 」







[4.16]

子 曰 : 「 君 子 喻 於 義 , 小 人 喻 於 利 。 」





[4.17]

子 曰 : 「 見 賢 思 齊 焉 ; 見 不 賢 而 內 自 省 也 。 」





[4.18]

子 曰 : 「 事 父 母 幾 諫 , 見 志 不 從 , 又 敬 不 違 , 勞 而 不 怨 。 」





[4.19]

子 曰 : 「 父 母 在 , 不 遠 游 , 游 必 有 方 。 」





[4.20]

子 曰 : 「 三 年 無 改 於 父 之 道 , 可 謂 孝 矣 。 」





[4.21]

子 曰 : 「 父 母 之 年 , 不 可 不 知 也 : 一 則 以 喜 , 一 則 以 懼 。 」





[4.22]

子 曰 : 「 古 者 言 之 不 出 , 恥 躬 之 不 逮 也 。 」





[4.23]

子 曰 : 「 以 約 失 之 者 , 鮮 矣 。 」





[4.24]

子 曰 : 「 君 子 欲 訥 於 言 , 而 敏 於 行 。 」





[4.25]

子 曰 : 「 德 不 孤 , 必 有 鄰 。 」





[4.26]

子 游 曰 : 「 事 君 數 , 斯 辱 矣 ; 朋 友 數 , 斯 疏 矣 。 」









公 冶 長 第 五





[5.1]

子 謂 公 冶 長 , 「 可 妻 也 。 雖 在 縲 絏 之 中 , 非 其 罪 也 。 」 以 其 子 妻 之 。





[5.2]

子 謂 南 容 , 「 邦 有 道 不 廢 , 邦 無 道 免 於 刑 戮 。 」 以 其 兄 之 子 妻 之 。





[5.3]

子 謂 子 賤 , 「 君 子 哉 若 人 ! 魯 無 君 子 者 , 斯 焉 取 斯 ? 」





[5.4]

子 貢 問 曰 : 「 賜 也 何 如 ? 」

子 曰 : 「 女 , 器 也 。 」



曰 : 「 何 器 也 ? 」



曰 : 「 瑚 璉 也 。 」







[5.5]

或 曰 : 「 雍 也 仁 而 不 佞 。 」

子 曰 : 「 焉 用 佞 ? 禦 人 以 口 給 , 屢 憎 於 人 。 不 知 其 仁 , 焉 用 佞 ? 」







[5.6]

子 使 漆 彤 開 仕 。 對 曰 : 「 吾 斯 之 未 能 信 。 」 子 說 。





[5.7]

子 曰 : 「 道 不 行 , 乘 桴 浮 于 海 。 從 我 者 , 其 由 與 ? 」 子 路 聞 之 喜 。

子 曰 : 「 由 也 好 勇 過 我 , 無 所 取 材 。 」







[5.8]

孟 武 伯 問 子 路 仁 乎 ? 子 曰 : 「 不 知 也 。 」

又 問 。 子 曰 : 「 由 也 , 千 乘 之 國 , 可 使 治 其 賦 也 , 不 知 其 仁 也 。 」



「 求 也 何 如 ? 」



子 曰 : 「 求 也 , 千 室 之 邑 , 百 乘 之 家 , 可 使 為 之 宰 也 , 不 知 其 仁 也 。 」



「 赤 也 何 如 ? 」



子 曰 : 「 赤 也 , 束 帶 立 於 朝 , 可 使 與 賓 客 言 也 , 不 知 其 仁 也 。 」







[5.9]

子 謂 子 貢 曰 : 「 女 與 回 也 , 孰 愈 ? 」

對 曰 : 「 賜 也 , 何 敢 望 回 ? 回 也 , 聞 一 以 知 十 ; 賜 也 , 聞 一 知 二 。 」



子 曰 : 「 弗 如 也 ; 吾 與 女 , 弗 如 也 。 」







[5.10]

宰 予 晝 寢 。 子 曰 : 「 朽 木 不 可 雕 也 , 糞 土 之 牆 不 可 朽 也 。 於 予 與 何 誅 ? 」

子 曰 : 「 始 吾 於 人 也 , 聽 其 言 而 信 其 行 ; 今 吾 於 人 也 , 聽 其 言 而 觀 其 行 。 於 予 與 改 是 。 」







[5.11]

子 曰 : 「 吾 未 見 剛 者 。 」

或 對 曰 : 「 申 棖 。 」



子 曰 : 「 棖 也 慾 , 焉 得 剛 ? 」







[5.12]

子 貢 曰 : 「 我 不 欲 人 之 加 諸 我 也 , 吾 亦 欲 無 加 諸 人 。 」

子 曰 : 「 賜 也 , 非 爾 所 及 也 。 」







[5.13]

子 貢 曰 : 「 夫 子 之 文 章 , 可 得 而 聞 也 ; 夫 子 之 言 性 與 天 道 , 不 可 得 而 聞 也 。 」





[5.14]

子 路 有 聞 , 未 之 能 行 , 唯 恐 有 聞 。





[5.15]

子 貢 問 曰 : 「 孔 文 子 何 以 謂 之 『 文 』 也 ? 」

子 曰 : 「 敏 而 好 學 , 不 恥 下 問 , 是 以 謂 之 『 文 』 也 。 」







[5.16]

子 謂 子 產 , 「 有 君 子 之 道 四 焉 : 其 行 己 也 恭 , 其 事 上 也 敬 , 其 養 民 也 惠 , 其 使 民 也 義 。 」





[5.17]

子 曰 : 「 晏 平 仲 善 與 人 交 , 久 而 敬 之 。 」





[5.18]

子 曰 : 「 藏 文 仲 居 蔡 , 山 節 藻 梲 , 何 如 其 知 也 ? 」





[5.19]

子 張 問 曰 : 「 令 尹 子 文 三 仕 為 令 尹 , 無 喜 色 ; 三 已 之 , 無 慍 色 。 舊 令 尹 之 政 , 必 以 告 新 令 尹 。 何 如 ? 」

子 曰 : 「 忠 矣 。 」



曰 : 「 仁 矣 乎 ? 」



曰 : 「 未 知 ; 焉 得 仁 ! 」



「 崔 子 殺 齊 君 , 陳 文 子 有 馬 十 乘 , 棄 而 違 之 。 至 於 他 邦 , 則 曰 , 『 猶 吾 大 崔 子 也 。 』 違 之 ; 之 一 邦 , 則 又 曰 : 『 猶 吾 大 夫 崔 子 也 。 』 違 之 。 何 如 ? 」



子 曰 : 「 清 矣 。 」



曰 : 「 仁 矣 乎 ? 」



子 曰 : 「 未 之 ; 焉 得 仁 ? 」







[5.20]

季 文 子 三 思 而 後 行 。 子 聞 之 , 曰 : 「 再 , 斯 可 矣 。 」





[5.21]

子 曰 : 「 甯 武 子 , 邦 有 道 , 則 知 ; 邦 無 道 , 則 愚 。 其 知 可 及 也 ; 其 愚 不 可 及 也 。 」





[5.22]

子 在 陳 曰 : 「 歸 與 ! 歸 與 ! 吾 黨 之 小 子 狂 簡 , 斐 然 成 章 , 不 知 所 以 裁 之 。 」





[5.23]

子 曰 : 「 伯 夷 、 叔 齊 不 念 舊 惡 , 怨 是 用 希 。 」





[5.24]

子 曰 : 「 孰 謂 微 生 高 直 ? 或 乞 醃 焉 , 乞 諸 鄰 而 與 之 。 」





[5.25]

子 曰 : 「 巧 言 、 令 色 、 足 恭 , 左 丘 明 恥 之 , 丘 亦 恥 之 。 匿 怨 而 友 其 人 , 左 丘 明 恥 之 , 丘 亦 恥 之 。 」





[5.26]

顏 淵 、 季 路 侍 。 子 曰 : 「 盍 各 言 爾 志 ? 」

子 路 曰 : 「 願 車 馬 、 衣 輕 裘 , 與 朋 友 共 , 蔽 之 而 無 憾 。 」



顏 淵 曰 : 「 願 無 伐 善 , 無 施 勞 。 」



子 路 曰 : 「 願 聞 子 之 志 。 」



子 曰 : 「 老 者 安 之 , 朋 友 信 之 , 少 者 懷 之 。 」







[5.27]

子 曰 : 「 已 矣 乎 ! 吾 未 見 能 見 其 過 , 而 自 訟 者 也 。 」





[5.28]

子 曰 : 「 十 室 之 邑 , 必 有 忠 信 如 丘 者 焉 , 不 如 丘 之 好 學 也 。 」









雍 也 第 六





[6.1]

子 曰 : 「 雍 也 可 使 南 面 。 」





[6.2]

仲 弓 問 子 桑 伯 子 。 子 曰 : 「 可 也 簡 。 」

仲 弓 曰 : 「 居 敬 而 行 簡 , 以 臨 其 民 , 不 亦 不 可 乎 ? 居 簡 而 行 簡 , 無 乃 大 簡 乎 ? 」



子 曰 : 「 雍 之 言 然 。 」







[6.3]

哀 公 問 : 「 弟 子 孰 為 好 學 ? 」

孔 子 對 曰 : 「 有 顏 回 者 好 學 , 不 遷 怒 , 不 貳 過 。 不 幸 短 命 死 矣 , 今 也 則 亡 , 未 聞 好 學 者 也 。 」







[6.4]

子 華 使 於 齊 , 冉 子 為 其 母 請 粟 。 子 曰 : 「 與 之 釜 。 」 請 益 。

曰 : 「 與 之 庾 。 」 冉 子 與 之 粟 五 秉 。



子 曰 : 「 赤 之 適 齊 也 , 乘 肥 馬 , 衣 輕 裘 。 吾 聞 之 也 : 君 子 周 急 不 繼 富 。 」







[6.5]

原 思 為 之 宰 , 與 之 粟 九 百 , 辭 。 子 曰 : 「 毋 ! 以 與 爾 鄰 里 鄉 黨 乎 ! 」





[6.6]

子 謂 仲 弓 , 曰 : 「 犁 牛 之 子 騂 且 角 , 雖 欲 勿 用 , 山 川 其 舍 諸 ? 」





[6.7]

子 曰 : 「 回 也 , 其 心 三 月 不 違 仁 , 其 餘 則 日 月 至 焉 而 已 矣 。 」





[6.8]

季 康 子 問 : 「 仲 由 可 使 從 政 也 與 ? 」

子 曰 : 「 由 也 果 , 於 從 政 乎 何 有 ? 」



曰 : 「 賜 也 可 使 政 也 與 ? 」



曰 : 「 賜 也 達 , 於 從 政 乎 何 有 ? 」



曰 : 「 求 也 可 使 從 政 也 與 ? 」



曰 : 「 求 也 藝 , 於 從 政 乎 何 有 ? 」







[6.9]

季 氏 使 閔 子 騫 為 費 宰 。 閔 子 騫 曰 : 「 善 為 我 辭 焉 ! 如 有 復 我 者 , 則 吾 必 在 汶 上 矣 。 」





[6.9]

伯 牛 有 疾 , 子 問 之 , 自 牖 執 其 手 , 曰 : 「 亡 之 , 命 矣 夫 ! 斯 人 也 有 斯 疾 也 ! 斯 人 也 有 斯 疾 也 ! 」





[6.10]

子 曰 : 「 賢 哉 , 回 也 ! 一 簞 食 , 一 瓢 飲 , 在 陋 巷 , 人 不 堪 其 憂 , 回 也 不 改 其 樂 。 賢 哉 , 回 也 ! 」





[6.12]

冉 求 曰 : 「 非 不 說 子 之 道 , 力 不 足 也 。 」 子 曰 : 「 力 不 足 者 , 中 道 而 廢 。 今 女 畫 。 」





[6.13]

子 謂 子 夏 曰 : 「 女 為 君 子 儒 ! 無 為 小 人 儒 ! 」





[6.14]

子 游 為 武 城 宰 。 子 曰 : 「 女 得 人 焉 爾 乎 ? 」

曰 : 「 有 澹 臺 滅 明 者 , 行 不 由 徑 , 非 公 事 , 未 嘗 至 於 偃 之 室 也 。 」







[6.15]

子 曰 : 「 孟 之 反 不 伐 , 奔 而 殿 , 將 入 門 , 策 其 馬 , 曰 : 「 『 非 敢 後 也 , 馬 不 進 也 。 』 」





[6.16]

子 曰 : 「 不 有 祝 鮀 之 佞 , 而 有 宋 朝 之 美 , 難 乎 免 於 今 之 世 矣 。 」





[6.17]

子 曰 : 「 誰 能 出 不 由 戶 ? 何 莫 由 斯 道 也 ? 」





[6.18]

子 曰 : 「 質 勝 文 則 野 , 文 勝 質 則 史 。 文 質 彬 彬 , 然 後 君 子 。 」





[6.19]

子 曰 : 「 人 之 生 也 直 , 罔 之 生 也 幸 而 免 。 」





[6.20]

子 曰 : 「 知 之 者 不 如 好 之 者 , 好 之 者 不 如 樂 之 者 。 」





[6.21]

子 曰 : 「 中 人 以 上 , 可 以 語 上 也 ; 中 人 以 下 , 不 可 以 語 上 也 。 」





[6.22]

樊 遲 問 知 。 子 曰 : 「 務 民 之 義 , 敬 鬼 神 而 遠 之 , 可 謂 知 矣 。 」

問 仁 。 曰 : 「 仁 者 先 難 而 後 獲 , 可 謂 仁 矣 。 」







[6.23]

子 曰 : 「 知 者 樂 水 , 仁 者 樂 山 。 知 者 動 , 仁 者 靜 。 知 者 樂 , 仁 者 壽 。 」





[6.24]

子 曰 : 「 齊 一 變 , 至 於 魯 ; 魯 一 變 , 至 於 道 。 」





[6.25]

子 曰 : 「 觚 不 觚 , 觚 哉 ! 觚 哉 ! 」





[6.26]

宰 我 問 曰 : 「 仁 者 , 雖 告 之 曰 , 『 井 有 仁 焉 。 』 其 從 之 也 ?

子 曰 : 「 何 為 其 然 也 ? 君 子 可 逝 也 , 不 可 陷 也 ; 可 欺 也 , 不 可 罔 也 。 」







[6.27]

子 曰 : 「 君 子 博 學 於 文 , 約 之 以 禮 , 亦 可 以 弗 畔 矣 夫 ! 」





[6.28]

子 見 南 子 , 子 路 不 說 。 夫 子 矢 之 曰 : 「 予 所 否 者 , 天 厭 之 ! 天 厭 之 ! 」





[6.29]

子 曰 : 「 中 庸 之 為 德 也 , 其 至 矣 乎 ! 民 鮮 久 矣 。 」





[6.3 0]

子 貢 曰 : 「 如 有 博 施 於 民 而 能 濟 眾 , 何 如 ? 可 謂 仁 乎 ? 」

子 曰 : 「 何 事 於 仁 ! 必 也 聖 乎 ! 堯 舜 其 猶 病 諸 ! 夫 仁 者 , 己 欲 立 而 立 人 , 己 欲 達 而 達 人 。 能 近 取 譬 , 可 謂 仁 之 方 也 已 。 」







述 而 第 七





[7.1]

子 曰 : 「 述 而 不 作 , 信 而 好 古 , 竊 比 於 我 老 彭 。 」





[7.2]

子 曰 : 「 默 而 識 之 , 學 而 不 厭 , 誨 人 不 倦 , 何 有 於 我 哉 ? 」





[7.3]

子 曰 : 「 德 之 不 修 , 學 之 不 講 , 聞 義 不 能 徒 , 不 善 不 能 改 , 是 吾 憂 也 。 」





[7.4]

子 之 燕 居 , 申 申 如 也 , 夭 夭 如 也 。 」





[7.5]

子 曰 : 「 甚 矣 吾 衰 也 ! 久 矣 吾 不 復 夢 見 周 公 ! 」





[7.6]

子 曰 : 「 志 於 道 , 據 於 德 , 依 於 仁 , 游 於 藝 。 」





[7.7]

子 曰 : 「 自 行 束 脩 以 上 , 吾 未 嘗 無 誨 焉 。 」





[7.8]

子 曰 : 「 不 憤 不 啟 , 不 悱 不 發 。 舉 一 隅 不 以 三 隅 反 , 則 不 復 也 。 」





[7.9]

子 食 於 有 喪 者 之 側 , 未 嘗 飽 也 。





[7.10]

子 於 是 日 哭 , 則 不 歌 。





[7.11]

子 謂 顏 淵 曰 : 「 用 之 則 行 , 舍 之 則 藏 , 惟 我 與 爾 有 是 夫 。 」 子 路 曰 : 「 子 行 三 軍 , 則 誰 與 ? 」 子 曰 : 「 暴 虎 馮 河 , 死 而 不 悔 者 , 吾 不 與 也 。 必 也 臨 事 而 懼 , 好 謀 而 成 者 也 。 」





[7.12]

子 曰 : 「 富 而 可 求 也 , 誰 執 鞭 之 士 , 吾 亦 為 之 。 如 不 可 求 , 從 吾 所 好 。 」





[7.13]

子 之 所 慎 : 齊 , 戰 , 疾 。





[7.14]

子 在 齊 聞 韶 , 三 月 不 知 肉 味 , 曰 : 「 不 圖 為 樂 之 至 於 斯 也 。 」





[7.15]

冉 有 曰 : 「 夫 子 為 衛 君 乎 ? 」 子 貢 曰 : 「 諾 ; 吾 將 問 之 。 」 入 , 曰 : 「 伯 夷 ﹑ 叔 齊 何 人 也 ? 」 曰 : 「 古 之 賢 人 也 。 」 曰 : 「 怨 乎 ? 」 曰 : 「 求 仁 而 得 仁 , 又 何 怨 ? 」 出 , 曰 : 「 夫 子 不 為 也 。 」





[7.16]

子 曰 : 「 飯 疏 食 飲 水 , 曲 肱 而 枕 之 , 樂 亦 在 其 中 矣 。 不 義 而 富 且 貴 , 於 我 如 浮 雲 。 」





[7.17]

子 曰 : 「 加 我 數 年 , 五 十 以 學 易 , 可 以 無 大 過 矣 。 」





[7.18]

子 所 雅 言 , 詩 ﹑ 書 ﹑ 執 禮 , 皆 雅 言 也 。





[7.19]

葉 公 問 孔 子 於 子 路 , 子 路 不 對 。 子 曰 : 「 女 奚 不 曰 , 其 為 人 也 , 發 憤 忘 食 , 樂 以 忘 憂 , 不 知 老 之 將 至 云 爾 。 」





[7.20]

子 曰 : 「 我 非 生 而 知 之 者 , 好 古 , 敏 以 求 之 者 也 。 」





[7.21]

子 不 語 怪 , 力 , 亂 , 神 。





[7.22]

子 曰 : 「 三 人 行 , 必 有 我 師 焉 : 擇 其 善 者 而 從 之 , 其 不 善 者 而 改 之 。 」





[7.23]

子 曰 : 「 天 生 德 於 予 , 桓 魋 其 如 予 何 ? 」





[7.24]

子 曰 : 「 二 三 子 以 我 為 隱 乎 ? 吾 無 隱 乎 爾 。 吾 無 行 而 不 與 二 三 子 者 , 是 丘 也 。 」





[7.25]

子 以 四 教 : 文 , 行 , 忠 , 信 。





[7.26]

子 曰 : 「 聖 人 , 吾 不 得 而 見 之 矣 ; 得 見 君 子 者 , 斯 可 矣 。 」 子 曰 : 「 善 人 , 吾 不 得 而 見 之 矣 ; 得 見 有 恆 者 , 斯 可 矣 。 亡 而 為 有 , 虛 而 為 盈 , 約 而 為 泰 , 難 乎 有 恆 矣 。 」





[7.27]

子 釣 而 不 綱 , 弋 不 射 宿 。





[7.28]

子 曰 : 「 蓋 有 不 知 而 作 之 者 , 我 無 是 也 。 多 聞 , 擇 其 善 者 而 從 之 ; 多 見 而 識 之 ; 知 之 次 也 。 」





[7.29]

互 鄉 難 與 言 , 童 子 見 , 門 人 惑 。 子 曰 : 「 與 其 進 也 , 不 與 其 退 也 , 唯 何 甚 ? 人 潔 己 以 進 , 與 其 潔 也 , 不 保 其 往 也 。 」





[7.3 0]

子 曰 : 「 仁 遠 乎 哉 ? 我 欲 仁 , 斯 仁 至 矣 。 」





[7.3 1]

陳 司 敗 問 昭 公 知 禮 乎 , 孔 子 曰 : 「 知 禮 。 」 孔 子 退 , 揖 巫 馬 期 而 進 之 , 曰 : 「 吾 聞 君 子 不 黨 , 君 子 亦 黨 乎 ? 君 取 於 吳 , 為 同 姓 , 謂 之 吳 孟 子 。 君 而 知 禮 , 孰 不 知 禮 ? 」 巫 馬 期 以 告 。 子 曰 : 「 丘 也 幸 , 苟 有 過 , 人 必 知 之 。 」





[7.3 2]

子 與 人 歌 而 善 , 必 使 反 之 , 而 後 和 之 。





[7.3 3]

子 曰 : 「 文 , 莫 吾 猶 人 也 。 躬 行 君 子 , 則 吾 未 之 有 得 。 」





[7.3 4]

子 曰 : 「 若 聖 與 仁 , 則 吾 豈 敢 ? 抑 為 之 不 厭 , 誨 人 不 倦 , 則 可 謂 云 爾 已 矣 。 」 公 西 華 曰 : 「 正 唯 弟 子 不 能 學 也 。 」





[7.3 5]

子 疾 病 , 子 路 請 禱 。 子 曰 : 「 有 諸 ? 」 子 路 對 曰 : 「 有 之 ; 誄 曰 : 『 禱 爾 於 上 下 神 祗 』 」 子 曰 : 「 丘 之 禱 久 矣 。 」





[7.3 6]

子 曰 : 「 奢 則 不 孫 , 儉 則 固 。 與 其 不 孫 也 , 甯 固 。 」





[7.3 7]

子 曰 : 「 君 子 坦 蕩 蕩 , 小 人 長 戚 戚 。 」





[7.3 8]

子 溫 而 厲 , 威 而 不 猛 , 恭 而 安 。





泰 伯 第 八





[8.1]

子 曰 : 「 太 伯 其 可 謂 至 德 也 已 矣 。 三 以 天 下 讓 , 民 無 得 而 稱 焉 。 」





[8.2]

子 曰 : 「 恭 而 無 禮 則 勞 ; 慎 而 無 禮 則 葸 ; 勇 而 無 禮 則 亂 ; 直 而 無 禮 則 絞 。 君 子 篤 於 親 , 則 民 興 於 仁 。 故 舊 不 遺 , 則 民 不 偷 。 」





[8.3]

曾 子 有 疾 , 召 門 弟 子 曰 : 「 啟 予 足 ! 啟 予 手 ! 詩 云 : 『 戰 戰 兢 兢 , 如 臨 深 淵 , 如 履 薄 冰 。 』 而 今 而 後 , 吾 知 免 夫 ! 小 子 ! 」





[8.4]

曾 子 有 疾 , 孟 敬 子 問 之 。 曾 子 言 曰 : 「 鳥 之 將 死 , 其 鳴 也 哀 ; 人 之 將 死 , 其 言 也 善 。 君 子 所 貴 乎 道 者 三 : 動 容 貌 , 斯 遠 暴 慢 矣 ; 正 顏 色 , 斯 近 信 笑 ; 出 辭 氣 , 斯 遠 鄙 倍 矣 。 籩 豆 之 事 , 則 有 司 存 。 」





[8.5]

曾 子 曰 : 「 以 能 問 於 不 能 , 以 多 問 於 寡 , 有 若 無 , 實 若 處 , 犯 而 不 校 , 昔 者 吾 友 , 嘗 從 事 於 斯 矣 。 」





[8.6]

曾 子 曰 : 「 可 以 託 六 尺 之 孤 , 可 以 寄 百 里 之 命 , 臨 大 節 , 而 不 可 奪 也 , 君 子 人 與 君 子 人 也 。 」





[8.7]

曾 子 曰 : 「 士 , 不 可 以 不 弘 毅 , 任 重 而 道 遠 。 仁 以 為 己 任 , 不 亦 重 乎 , 死 而 後 已 , 不 亦 遠 乎 。 」





[8.8]

子 曰 : 「 興 於 詩 。 立 於 禮 。 成 於 樂 。 」





[8.9]

子 曰 : 「 民 可 使 由 之 , 不 可 使 知 之 。 」





[8.10]

子 曰 : 「 好 勇 疾 貧 , 亂 也 。 人 而 不 仁 , 疾 之 已 甚 , 亂 也 。 」





[8.11]

子 曰 : 「 如 有 周 公 之 才 之 美 , 使 驕 且 吝 , 其 餘 不 足 觀 也 已 。 」





[8.12]

子 曰 : 「 三 年 學 , 不 至 於 穀 , 不 易 得 也 。 」





[8.13]

子 曰 : 「 篤 信 好 學 , 守 死 善 道 。 危 邦 不 人 , 亂 邦 不 居 , 天 下 有 道 則 見 , 無 道 則 隱 。 邦 有 道 , 貧 且 賤 焉 , 恥 也 , 邦 無 道 , 富 且 貴 焉 , 恥 也 。 」





[8.14]

子 曰 : 「 不 在 其 位 , 不 謀 其 政 。 」





[8.15]

子 曰 : 「 師 摯 之 始 , 關 睢 之 亂 , 洋 洋 乎 盈 耳 哉 。 」





[8.16]

子 曰 : 「 狂 而 不 直 , 侗 而 不 愿 , 悾 悾 而 不 信 , 吾 不 知 之 矣 。 」





[8.17]

子 曰 : 「 學 如 不 及 , 猶 恐 失 之 。 」





[8.18]

子 曰 : 「 巍 巍 乎 , 舜 禹 之 有 天 下 也 , 而 不 與 焉 。 」





[8.19]

子 曰 : 「 大 哉 堯 之 為 軍 也 , 巍 巍 乎 , 唯 天 為 大 , 唯 堯 則 之 , 蕩 蕩 乎 , 民 無 能 名 焉 。 巍 巍 乎 , 其 有 成 功 也 , 煥 乎 , 其 有 文 章 。 」





[8.20]

舜 有 臣 五 人 , 而 天 下 治 。 武 王 曰 : 「 予 有 亂 臣 十 人 。 」 孔 子 曰 : 「 才 難 , 不 其 然 乎 , 唐 虞 之 際 , 於 斯 為 盛 , 有 婦 人 焉 , 九 人 而 已 。 三 分 天 下 有 其 二 , 以 服 事 殷 , 周 之 德 , 其 可 謂 至 德 也 已 矣 。 」





[8.21]

子 曰 : 「 禹 吾 無 間 然 矣 , 菲 飲 食 , 而 致 孝 乎 鬼 神 , 惡 衣 服 , 而 致 美 乎 黻 冕 , 卑 宮 室 , 而 盡 力 乎 溝 恤 , 禹 吾 無 間 然 矣 。 」







子 罕 第 九





[9.1]

子 罕 言 , 利 , 與 命 , 與 仁 。





[9.2]

達 巷 黨 人 曰 , 「 大 哉 孔 子 , 搏 學 而 無 所 成 名 。 」 子 聞 之 , 謂 門 弟 子 曰 , 「 吾 何 執 ? 執 御 乎 , 執 射 乎 ? 吾 執 御 矣 。 」





[9.3]

子 曰 : 「 麻 冕 , 禮 也 。 今 也 , 純 儉 , 吾 從 眾 。 拜 下 , 禮 也 。 今 拜 乎 上 , 泰 也 , 雖 遠 眾 , 吾 從 下 。 」





[9.4]

子 絕 四 , 毋 意 , 毋 必 , 毋 固 , 毋 我 。





[9.5]

子 畏 於 匡 。 曰 : 「 文 王 既 沒 , 文 不 在 茲 乎 。 天 之 章 喪 斯 文 也 。 後 死 者 不 得 與 於 斯 文 也 。 天 之 未 喪 斯 文 也 。 匡 人 其 如 予 何 。 」





[9.6]

大 宰 問 於 子 貢 曰 : 「 夫 子 聖 者 與 ! 何 其 多 能 也 ? 」 子 貢 曰 : 「 固 天 縱 之 將 聖 , 又 多 能 也 。 」 子 聞 之 曰 : 「 大 宰 知 我 乎 ? 吾 少 也 賤 , 故 多 能 鄙 事 。 君 子 多 乎 哉 ? 不 多 也 ! 」





[9.7]

牢 曰 : 「 子 云 : 『 吾 不 試 , 故 藝 。 』





[9.8]

子 曰 : 「 吾 有 知 乎 哉 ? 無 知 也 。 有 鄙 夫 問 於 我 , 空 空 如 也 ; 我 叩 其 兩 端 而 竭 焉 。 」





[9.9]

子 曰 : 「 鳳 鳥 不 至 , 河 不 出 圖 , 吾 已 矣 乎 ! 」





[9.10]

子 見 齊 衰 者 , 冕 衣 裳 者 , 與 瞽 者 , 見 之 雖 少 必 作 ; 過 之 必 趨 。 」





[9.11]

顏 淵 喟 然 歎 曰 : 「 仰 之 彌 高 , 鑽 之 彌 堅 , 瞻 之 在 前 , 忽 焉 在 後 ! 夫 子 循 循 然 善 誘 人 : 搏 我 以 文 , 約 我 以 禮 。 欲 罷 不 能 , 既 竭 吾 才 , 如 有 所 立 , 卓 爾 ; 雖 欲 從 之 , 末 由 也 已 ! 」





[9.12]

子 疾 病 , 子 路 使 門 人 為 臣 , 病 聞 , 曰 : 「 久 矣 哉 , 由 之 行 詐 也 ! 無 臣 而 為 有 臣 , 吾 誰 欺 ? 欺 天 乎 ? 且 予 與 其 死 於 臣 之 手 也 , 無 甯 死 於 二 三 子 之 手 乎 ! 且 予 縱 不 得 大 葬 , 予 死 於 道 路 乎 ? 」





[9.13]

子 貢 曰 : 「 有 美 玉 於 斯 , 韞 併 而 藏 諸 ? 求 善 賈 而 沽 諸 ? 」 子 曰 : 「 沽 之 哉 ! 沽 之 哉 ! 我 待 賈 者 也 ! 」





[9.14]

子 欲 居 九 夷 。 或 曰 : 「 陋 , 如 之 何 ? 」 子 曰 : 「 君 子 居 之 , 何 陋 之 有 ! 」





[9.15]

子 曰 : 「 吾 自 衛 反 魯 , 然 後 樂 正 , 雅 頌 , 各 得 其 所 。 」





[9.16]

子 曰 : 「 出 則 事 公 卿 , 入 則 事 父 兄 , 喪 事 不 敢 不 勉 , 不 為 酒 困 ; 何 有 於 我 哉 ! 」





[9.17]

子 在 川 上 曰 : 「 逝 者 如 斯 夫 ! 不 舍 晝 夜 。 」





[9.18]

子 曰 : 「 吾 未 見 好 德 , 如 好 色 者 也 。 」





[9.19]

子 曰 : 「 譬 如 為 山 , 未 成 一 簣 ; 止 , 吾 止 也 ! 譬 如 平 地 , 雖 覆 一 簣 ; 進 , 吾 往 也 ! 」





[9.20]

子 曰 : 「 語 之 而 不 惰 者 , 其 回 也 與 ? 」





[9.21]

子 謂 顏 淵 曰 : 「 惜 乎 ! 吾 見 其 進 也 , 吾 未 見 其 止 也 ! 」





[9.22]

子 曰 : 「 苗 而 不 秀 者 , 有 矣 夫 ! 秀 而 不 實 者 , 有 矣 夫 ! 」





[9.23]

子 曰 : 「 後 生 可 畏 , 焉 知 來 者 之 不 如 今 也 ? 四 十 五 十 而 無 聞 焉 , 斯 亦 不 足 畏 也 已 ! 」





[9.24]

子 曰 : 「 法 語 之 言 , 能 無 從 乎 ? 改 之 為 貴 ! 巽 與 之 言 , 能 無 說 乎 ? 繹 之 為 貴 ! 說 而 不 繹 , 從 而 不 改 , 吾 末 如 之 何 也 已 矣 ! 」





[9.25]

子 曰 : 「 主 忠 信 。 毋 友 不 如 己 者 。 過 , 則 勿 憚 改 。 」





[9.26]

子 曰 : 「 三 軍 可 奪 師 也 , 匹 夫 不 可 奪 志 也 。 」





[9.27]

子 曰 : 「 衣 敝 縕 , 與 衣 孤 貉 者 立 , 而 不 恥 者 , 其 由 也 與 ! 『 不 忮 不 求 , 何 用 不 臧 ? 』 」 子 路 終 身 誦 之 。 子 曰 : 「 是 道 也 , 何 足 以 臧 ! 」





[9.28]

子 曰 : 「 歲 寒 , 然 後 知 松 柏 之 後 彫 也 。 」





[9.29]

子 曰 : 「 知 者 不 惑 ; 仁 者 不 憂 ; 勇 者 不 懼 。 」





[9.3 0]

子 曰 : 「 可 與 共 學 , 未 可 與 適 道 ; 可 與 適 道 , 未 可 與 立 ; 可 與 立 , 未 可 與 權 。 」





[9.3 1]

「 唐 棣 之 華 , 偏 其 反 而 ; 豈 不 爾 思 ? 室 是 遠 而 。 」 子 曰 : 「 未 之 思 也 , 未 何 遠 之 有 ? 」





鄉 黨 第 十





[10.1]

孔 子 於 鄉 黨 , 恂 恂 如 也 , 似 不 能 言 者 。 其 在 宗 廟 朝 廷 , 便 便 然 ; 唯 謹 爾 。





[10.2]

朝 與 下 大 夫 言 , 侃 侃 如 也 ; 與 上 大 夫 言 , 誾 誾 如 也 。 君 在 , 踧 踖 如 也 , 與 與 如 也 。





[10.3]

君 召 使 擯 , 色 勃 如 也 。 足 躩 如 也 , 揖 所 與 立 , 左 右 手 , 衣 前 後 , 檐 如 也 。 趨 進 , 翼 如 也 。 賓 退 , 必 復 命 , 曰 : 「 賓 不 顧 矣 。 」





[10.4]

入 公 門 , 鞠 躬 如 也 , 如 不 容 。 立 不 中 門 , 行 不 履 閾 。 過 位 , 色 勃 如 也 , 足 躩 如 也 , 其 言 似 不 足 者 。 攝 齊 升 堂 , 鞠 躬 如 也 , 屏 氣 似 不 息 者 。 出 降 一 等 , 逞 顏 色 , 怡 怡 如 也 ; 沒 階 趨 進 , 翼 如 也 ; 復 其 位 , 踧 踖 如 也 。





[10.5]

執 圭 , 鞠 躬 如 也 ; 如 不 勝 。 上 如 揖 , 下 如 授 , 勃 如 戰 色 , 足 蹜 蹜 如 有 循 。 享 禮 , 有 容 色 ; 私 覿 , 愉 愉 如 也 。





[10.6]

君 子 不 以 紺 緅 飾 , 紅 紫 不 以 為 褻 服 ; 當 暑 , 袗 絺 綌 , 必 表 而 出 之 。 緇 衣 羔 裘 , 素 衣 麑 裘 , 黃 衣 狐 裘 。 褻 裘 長 , 短 右 袂 。 ( 必 有 寢 衣 , 長 一 身 有 半 。 ) 厚 以 居 去 。 喪 無 所 不 佩 。 非 帷 裳 , 必 殺 之 。 羔 裘 玄 冠 , 不 以 弔 。 吉 月 , 必 朝 服 而 朝 。





[10.7]

齊 , 必 有 明 衣 , 布 ; 必 有 寢 衣 , 長 一 身 有 半 。





[10.8]

食 不 厭 精 , 膾 不 厭 細 。 食 饐 而 餲 魚 餒 而 肉 敗 , 不 食 。 色 惡 不 食 , 臭 惡 不 食 。 失 飪 不 食 , 不 時 不 食 。 割 不 正 不 食 , 不 得 其 醬 不 食 。 肉 雖 多 , 不 使 勝 食 氣 ; 唯 酒 無 量 , 不 及 亂 。 沽 酒 , 市 脯 , 不 食 。 不 撤 薑 食 。 不 多 食 。





[10.9]

祭 於 公 , 不 宿 肉 。 祭 肉 , 不 出 三 日 ; 出 三 日 , 不 食 之 矣 。





[10.10]

食 不 語 , 寢 不 言 。





[10.11]

雖 疏 食 , 菜 羹 , 瓜 祭 , 必 齊 如 也 。





[10.12]

席 不 正 不 坐 。





[10.13]

鄉 人 飲 酒 , 杖 者 出 , 斯 出 矣 。





[10.14]

鄉 人 儺 , 朝 服 而 立 於 阼 階 。





[10.15]

問 人 於 他 邦 , 再 拜 而 送 之 。





[10.16]

康 子 饋 藥 , 拜 而 受 之 , 曰 : 「 丘 未 達 , 不 敢 嘗 。 」





[10.17]

廄 焚 , 子 退 朝 , 曰 : 「 傷 人 乎 ? 」 不 問 馬 。





[10.18]

君 賜 食 , 必 正 席 先 嘗 之 。 君 賜 腥 , 必 熟 而 薦 之 。 君 賜 生 , 必 畜 之 。 侍 食 於 君 ; 君 祭 , 先 飯 。





[10.19]

疾 , 君 視 之 , 東 首 加 朝 服 拖 紳 。





[10.20]

君 命 召 , 不 俟 駕 行 矣 。





[10.21]

入 大 廟 , 每 事 問 。





[10.22]

朋 友 死 , 無 所 歸 , 曰 : 「 於 我 殯 。 」





[10.23]

朋 友 之 饋 , 雖 車 馬 , 非 祭 肉 , 不 拜 。





[10.24]

寢 不 尸 , 居 不 容 。





[10.25]

見 齊 衰 者 , 雖 狎 必 變 。 見 冕 者 與 瞽 者 , 雖 褻 必 以 貌 。 凶 服 者 式 之 ; 式 負 版 者 , 有 盛 饌 , 必 變 色 而 作 。 迅 雷 、 風 烈 必 變 。





[10.26]

升 車 , 必 正 立 , 執 綏 。 車 中 不 內 顧 , 不 疾 言 , 不 親 指 。





[10.27]

色 斯 舉 矣 , 翔 而 後 集 。 曰 : 「 山 梁 雌 雉 , 時 哉 時 哉 ! 」 子 路 共 之 , 三 嗅 而 作 。





先 進 第 十 一





[11.1]

子 曰 : 「 先 進 於 禮 樂 , 野 人 也 ; 後 進 於 禮 樂 , 君 子 也 。 如 用 之 , 則 吾 從 先 進 。 」





[11.2]

子 曰 : 「 從 我 於 陳 蔡 者 , 皆 不 及 門 也 。 」





[11.3]

德 行 : 顏 淵 、 閔 子 騫 、 冉 伯 牛 、 仲 弓 ; 言 語 : 宰 我 、 子 貢 ; 政 事 : 冉 有 、 李 路 ; 文 學 : 子 游 、 子 夏 。





[11.4]

子 曰 : 「 回 也 , 非 助 我 者 也 ! 於 吾 言 , 無 所 不 說 。 」





[11.5]

子 曰 : 「 孝 哉 閔 子 騫 , 人 不 間 於 其 父 母 皆 弟 之 言 。 」





[11.6]

南 容 三 復 白 圭 , 孔 子 以 其 兄 之 子 妻 之 。





[11.7]

李 康 子 問 : 「 弟 子 孰 為 好 學 ? 」 孔 子 對 曰 : 「 有 顏 回 者 好 學 , 不 幸 短 命 死 矣 ! 今 也 則 亡 。 」





[11.8]

顏 淵 死 , 顏 路 請 子 之 車 以 為 之 槨 。 子 曰 : 「 才 不 才 , 亦 各 言 其 子 也 。 鯉 也 死 , 有 棺 而 無 槨 ; 吾 不 徒 行 , 以 為 之 槨 , 以 吾 從 大 夫 之 後 , 不 可 徒 行 也 。 」





[11.9]

顏 淵 死 , 子 曰 : 「 噫 ! 天 喪 予 ! 天 喪 予 ! 」





[11.10]

顏 淵 死 , 子 哭 之 慟 。 從 者 曰 : 「 子 慟 矣 ! 」 曰 : 「 有 慟 乎 ! 非 夫 人 之 為 慟 而 誰 為 ! 」





[11.11]

顏 淵 死 , 門 人 欲 厚 葬 之 , 子 曰 : 「 不 可 。 」 門 人 厚 葬 之 。 子 曰 : 「 回 也 , 視 予 猶 父 也 , 予 不 得 視 猶 子 也 。 非 我 也 , 夫 二 三 子 也 。 」





[11.12]

李 路 問 事 鬼 神 。 子 曰 : 「 未 能 事 人 , 焉 能 事 鬼 ? 」 「 敢 問 死 ? 」 曰 : 「 未 知 生 , 焉 知 死 ? 」





[11.13]

閔 子 侍 側 , 誾 誾 如 也 ; 子 路 , 行 行 如 也 ; 冉 有 、 子 貢 , 侃 侃 如 也 。 子 樂 。 「 若 由 也 , 不 得 其 死 然 。 」





[11.14]

魯 人 為 長 府 。 閔 子 騫 曰 : 「 仍 舊 貫 , 如 之 何 ? 何 必 改 作 ! 」 子 曰 : 「 夫 人 不 言 , 言 必 有 中 。 」





[11.15]

子 曰 : 「 由 之 瑟 , 奚 為 於 丘 之 門 ? 」 門 人 不 敬 子 路 。 子 曰 : 「 由 也 升 堂 矣 ! 未 入 於 室 也 ! 」





[11.16]

子 貢 問 : 「 師 與 商 也 孰 賢 ? 」 子 曰 : 「 師 也 過 , 商 也 不 及 。 」 曰 : 「 然 則 師 愈 與 ? 」 子 曰 : 「 過 猶 不 及 。 」





[11.17]

李 氏 富 於 周 公 , 而 求 也 為 之 聚 斂 而 附 益 之 。 子 曰 : 「 非 吾 徒 也 , 小 子 鳴 鼓 而 攻 之 可 也 ! 」





[11.18]

柴 也 愚 , 參 也 魯 , 師 也 辟 , 由 也 喭 。





[11.19]

子 曰 : 「 回 也 奇 庶 乎 ! 屢 空 ; 賜 不 受 命 , 而 貨 殖 焉 ; 億 則 屢 中 。 」





[11.20]

子 張 問 善 人 之 道 。 子 曰 : 「 不 踐 跡 , 亦 不 入 於 室 。 」





[11.21]

子 曰 : 「 論 篤 是 與 , 君 子 者 乎 ? 色 莊 者 乎 ? 」





[11.22]

子 路 問 : 「 聞 斯 行 諸 ? 」

子 曰 : 「 有 父 兄 在 , 如 之 何 其 聞 斯 行 之 ! 」



冉 有 問 : 「 聞 斯 行 諸 ? 」



子 曰 : 「 聞 斯 行 之 ! 」 公 西 華 曰 : 「 由 也 問 『 聞 斯 行 諸 ? 』 , 子 曰 : 『 有 父 兄 在 』 ; 求 也 問 , 『 聞 斯 行 諸 ? 』 子 曰 : 『 聞 斯 行 之 』 。 赤 也 感 , 敢 問 ? 」 子 曰 : 「 求 也 退 , 故 進 之 ; 由 也 兼 人 , 故 退 之 。 」







[11.23]

子 畏 於 匡 , 顏 淵 後 。 子 曰 : 「 吾 以 女 為 死 矣 ! 」 曰 : 「 子 在 , 回 何 敢 死 ! 」





[11.24]

李 子 然 問 : 「 仲 由 、 冉 求 , 可 謂 大 臣 與 ? 」

子 曰 : 「 吾 以 子 為 異 之 問 , 曾 由 與 求 之 問 ? 所 謂 大 臣 者 , 以 道 事 君 , 不 可 則 止 ; 今 由 與 求 也 , 可 謂 具 臣 矣 。 」



曰 : 「 然 則 從 之 者 與 ? 」



子 曰 : 「 弒 父 與 君 , 亦 不 從 也 。 」







[11.25]

子 路 使 子 羔 為 費 宰 。 子 曰 : 「 賊 夫 人 之 子 ! 」 子 路 曰 : 「 有 民 人 焉 ! 有 社 稷 焉 , 何 必 讀 書 , 然 後 為 學 ? 」

子 曰 : 「 是 故 惡 夫 佞 者 。 」







[11.26]

子 路 、 曾 皙 、 冉 有 、 公 西 華 侍 坐 。 子 曰 : 「 以 吾 一 日 長 乎 爾 , 毋 吾 以 也 。 居 則 曰 : 『 不 吾 知 也 ! 』 如 或 知 爾 , 則 何 以 哉 ? 」

子 路 率 爾 而 對 , 曰 : 「 千 乘 之 國 , 攝 乎 大 國 之 間 閒 , 加 之 以 師 旅 , 因 之 以 饑 饉 , 由 也 為 之 , 比 及 三 年 , 可 使 有 勇 , 且 知 方 也 。 」



夫 子 哂 之 。 「 求 , 爾 何 如 ? 」



對 曰 : 「 方 六 七 十 , 如 五 六 十 , 求 也 為 之 , 比 及 三 年 , 可 使 足 民 ; 如 其 禮 樂 , 以 俟 君 子 。 」



「 赤 , 爾 何 如 ? 」



對 曰 : 「 非 曰 能 之 , 願 學 焉 ! 宗 廟 之 事 , 如 會 同 , 端 章 甫 , 願 為 小 相 焉 。 」



「 點 , 爾 何 如 ? 」 鼓 瑟 希 , 鏗 爾 , 舍 瑟 而 作 。



對 曰 : 「 異 乎 三 子 者 之 撰 。 」



子 曰 : 「 何 傷 乎 ? 赤 各 言 其 志 也 。 」



曰 : 「 莫 春 者 , 春 服 既 成 ; 冠 者 五 六 人 , 童 子 六 七 人 , 浴 乎 沂 , 風 乎 舞 雩 , 詠 而 歸 。 」



夫 子 喟 然 歎 曰 : 「 吾 與 點 也 ! 」 三 子 者 出 , 曾 皙 後 。



曾 皙 曰 : 「 夫 三 子 者 之 言 何 如 ? 」



子 曰 : 「 亦 各 言 其 志 也 已 矣 ! 」



曰 : 「 夫 子 何 哂 由 也 ? 」



曰 : 「 為 國 以 禮 , 其 言 不 讓 , 是 故 哂 之 。 」 「 唯 求 則 非 邦 也 與 ? 」 「 安 見 方 六 七 十 , 如 五 六 十 , 而 非 邦 也 者 。 」 「 唯 赤 非 邦 也 與 ? 」 「 宗 廟 會 同 , 非 諸 侯 而 何 ? 赤 也 為 之 小 , 孰 能 為 之 大 ! 」







顏 淵 第 十 二





[12.1]

顏 淵 問 「 仁 」 。 子 曰 : 「 克 己 復 禮 , 為 仁 。 一 日 克 己 復 禮 , 天 下 歸 仁 焉 。 為 仁 由 己 , 而 由 仁 乎 哉 ? 」 顏 淵 曰 : 「 請 問 其 目 ? 」 子 曰 : 「 非 禮 勿 視 , 非 禮 勿 聽 , 非 禮 勿 言 , 非 禮 勿 動 。 」 顏 淵 曰 : 「 回 雖 不 敏 , 請 事 斯 語 矣 ! 」





[12.2]

仲 弓 問 「 仁 」 。 子 曰 : 「 出 門 如 見 大 賓 ; 使 民 如 承 大 祭 ; 己 所 不 欲 , 勿 施 於 人 ; 在 邦 無 怨 , 在 家 無 怨 。 」 仲 弓 曰 : 「 雍 雖 不 敏 , 請 事 斯 語 矣 ! 」





[12.3]

司 馬 牛 問 「 仁 」 。 子 曰 : 「 仁 者 , 其 言 也 訒 。 」 曰 : 「 斯 言 也 訒 , 其 謂 之 仁 矣 乎 ? 」 子 曰 : 「 為 之 難 , 言 之 得 無 訒 乎 ? 」





[12.4]

司 馬 牛 問 「 君 子 」 。 子 曰 : 「 君 子 不 憂 不 懼 。 」 曰 : 「 不 憂 不 懼 , 斯 謂 之 君 子 矣 乎 ? 」 子 曰 : 「 內 省 不 疚 , 夫 何 憂 何 懼 ? 」





[12.5]

司 馬 牛 憂 曰 : 「 人 皆 有 兄 弟 , 我 獨 亡 ! 」 子 夏 曰 : 「 商 聞 之 矣 : 『 死 生 有 命 , 富 貴 在 天 』 。 君 子 敬 而 無 失 , 與 人 恭 而 有 禮 ; 四 海 之 內 , 皆 兄 弟 也 。 君 子 何 患 乎 無 兄 弟 也 ? 」





[12.6]

子 張 問 「 明 」 。 子 曰 : 「 浸 潤 之 譖 , 膚 受 之 愬 , 不 行 焉 , 可 謂 明 也 已 矣 。 浸 潤 之 譖 , 膚 受 之 愬 , 不 行 焉 , 可 謂 遠 也 已 矣 。 」





[12.7]

子 貢 問 「 政 」 。 子 曰 : 「 足 食 , 足 兵 , 民 信 之 矣 。 」 子 貢 曰 : 「 必 不 得 已 而 去 , 於 斯 三 者 何 先 ? 」 曰 : 「 去 兵 。 」 子 貢 曰 : 「 必 不 得 已 而 去 , 於 斯 二 者 何 先 ? 」 曰 : 「 去 食 ; 自 古 皆 有 死 ; 民 無 信 不 立 。 」





[12.8]

棘 子 成 曰 : 「 君 子 質 而 已 矣 , 何 以 文 為 ? 」 子 貢 曰 : 「 惜 乎 , 夫 子 之 說 君 子 也 , 駟 不 及 舌 ! 文 猶 質 也 , 質 猶 文 也 ; 虎 豹 之 □ , 猶 犬 羊 之 □ 。 」





[12.9]

哀 公 問 於 有 若 曰 : 「 年 饑 , 用 不 足 , 如 之 何 ? 」 有 若 對 曰 : 「 盍 徹 乎 ! 」 曰 : 「 二 , 吾 猶 不 足 ; 如 之 何 其 徹 也 ? 」 對 曰 : 「 百 姓 足 , 君 孰 不 足 ? 百 姓 不 足 , 君 孰 與 足 ? 」





[12.10]

子 張 問 「 崇 德 , 辨 惑 。 」 子 曰 : 「 主 忠 信 , 徒 義 崇 德 也 。 愛 之 欲 其 生 , 惡 之 欲 其 死 ; 既 欲 其 生 又 欲 其 死 , 是 惑 也 ! 」 ( 誠 不 以 富 , 亦 祇 以 異 。 )





[12.11]

齊 景 公 問 政 於 孔 子 。 孔 子 對 曰 : 「 君 , 君 ; 臣 , 臣 ; 父 , 父 ; 子 , 子 。 」 公 曰 :「 善 哉 ! 信 如 君 不 君 , 臣 不 臣 , 父 不 父 , 子 不 子 , 雖 有 粟 , 吾 得 而 食 諸 ? 」





[12.12]

子 曰 : 「 片 言 可 以 折 獄 者 , 其 由 也 與 ! 」 子 路 無 宿 諾 。





[12.13]

子 曰 : 「 聽 訟 , 吾 猶 人 也 。 必 也 , 使 無 訟 乎 ! 」





[12.14]

子 張 問 「 政 」 。 子 曰 : 「 居 之 無 倦 ; 行 之 以 忠 。 」





[12.15]

子 曰 : 「 博 學 於 文 , 約 之 以 禮 , 亦 可 以 弗 畔 矣 夫 。 」





[12.16]

子 曰 : 「 君 子 成 人 之 美 , 不 成 人 之 惡 ; 小 人 反 是 。 」





[12.17]

李 康 子 問 政 於 孔 子 , 孔 子 對 曰 : 「 政 者 , 正 也 , 子 帥 以 正 , 孰 敢 不 正 ? 」





[12.18]

李 康 子 患 盜 , 問 於 孔 子 。 孔 子 對 曰 : 「 苟 子 之 不 欲 , 雖 賞 之 不 竊 。 」





[12.19]

李 康 子 問 政 於 孔 子 曰 : 「 如 殺 無 道 , 以 就 有 道 , 何 如 ? 」 孔 子 對 曰 : 「 子 為 政 , 焉 用 殺 ? 子 欲 善 , 而 民 善 矣 ! 君 子 之 德 風 ; 小 人 之 德 草 ; 草 上 之 風 必 偃 。 」





[12.20]

子 張 問 士 : 「 何 如 斯 可 謂 之 達 矣 ? 」 子 曰 : 「 何 哉 ? 爾 所 謂 達 者 ! 」 子 張 對 曰 : 「 在 邦 必 聞 , 在 家 必 聞 。 」 子 曰 : 「 是 聞 也 , 非 達 也 。 夫 達 也 者 : 質 直 而 好 義 , 察 言 而 觀 色 , 慮 以 下 人 ; 在 邦 必 達 , 在 家 必 達 。 夫 聞 也 者 : 色 取 仁 而 行 違 , 居 之 不 疑 ; 在 邦 必 聞 , 在 家 必 聞 。 」





[12.21]

樊 遲 從 遊 於 舞 雩 之 下 。 曰 : 「 敢 問 崇 德 、 脩 慝 、 辨 惑 ? 」 子 曰 : 「 善 哉 問 ! 先 事 後 得 , 非 崇 德 與 ? 攻 其 惡 , 無 攻 人 之 惡 , 非 脩 慝 與 ? 一 朝 之 忿 , 忘 其 身 以 及 其 親 , 非 惑 與 ? 」





[12.22]

樊 遲 問 「 仁 」 。 子 曰 : 「 愛 人 。 」 問 「 知 」 。 子 曰 : 「 知 人 。 」 樊 遲 未 達 。 子 曰 : 「 舉 直 錯 諸 枉 , 能 使 枉 者 直 。 」 樊 遲 退 , 見 子 夏 曰 : 「 鄉 也 , 吾 見 於 夫 子 而 問 ; 子 曰 : 『 舉 直 錯 諸 枉 , 能 使 枉 者 直 。 』 何 謂 也 ? 」 子 夏 曰 : 「 富 哉 言 乎 ! 舜 有 天 下 , 選 於 眾 , 舉 皋 陶 , 不 仁 者 遠 矣 ; 湯 有 天 下 , 選 於 眾 , 舉 伊 尹 , 不 仁 者 遠 矣 。 」





[12.23]

子 貢 問 「 友 」 。 子 曰 : 「 忠 告 而 善 道 之 , 不 可 則 止 , 毋 自 辱 焉 。 」





[12.24]

曾 子 曰 : 「 君 子 以 文 會 友 ; 以 友 輔 仁 。 」





子 路 第 十 三





[13.1]

子 路 問 「 政 」 。 子 曰 : 「 先 之 , 勞 之 。 」 請 益 。 曰 : 「 無 倦 。 」





[13.2]

仲 弓 為 李 氏 宰 , 問 「 政 」 。 子 曰 : 「 先 有 司 , 赦 小 過 , 舉 賢 才 。 」 曰 : 「 焉 知 賢 才 而 舉 之 ? 」 曰 : 「 舉 爾 所 不 知 , 人 其 舍 諸 ! 」





[13.3]

子 路 曰 : 「 衛 君 待 子 而 為 政 , 子 將 奚 先 ? 」 子 曰 : 「 必 也 正 名 乎 ! 」 子 路 曰 : 「 有 是 哉 ? 子 之 迂 也 ! 奚 其 正 ? 」 子 曰 : 「 野 哉 , 由 也 ! 君 子 於 其 所 不 知 , 蓋 闕 如 也 。 名 不 正 , 則 言 不 順 ; 言 不 順 , 則 事 不 成 ; 事 不 成 , 則 禮 樂 不 興 ; 禮 樂 不 興 , 則 刑 罰 不 中 ; 刑 罰 不 中 , 則 民 無 所 措 手 足 。 故 君 子 名 之 必 可 言 也 , 言 之 必 可 行 也 。 君 子 於 其 言 , 無 所 茍 而 已 矣 ! 」





[13.4]

樊 遲 請 學 稼 , 子 曰 : 「 吾 不 如 老 農 。 」 請 學 為 圃 , 曰 : 「 吾 不 如 老 圃 。 」 樊 遲 出 , 子 曰 : 「 小 人 哉 , 樊 須 也 ! 上 好 禮 , 則 民 莫 敢 不 敬 ; 上 好 義 , 則 民 莫 敢 不 服 ; 上 好 信 , 則 民 莫 敢 不 用 情 。 夫 如 是 , 則 四 方 之 民 , 襁 負 其 子 而 至 矣 ; 焉 用 稼 ! 」





[13.5]

子 曰 : 「 誦 詩 三 百 ; 授 之 以 政 , 不 達 ; 使 於 四 方 , 不 能 專 對 ; 雖 多 , 亦 奚 以 為 ? 」





[13.6]

子 曰 : 「 其 身 正 , 不 令 而 行 ; 其 身 不 正 , 雖 令 不 從 。 」





[13.7]

子 曰 : 「 魯 、 衛 之 政 , 兄 弟 也 。 」





[13.8]

子 謂 衛 公 子 荊 善 居 屋 : 「 始 有 , 曰 : 『 苟 合 矣 ; 』 少 有 , 曰 : 『 苟 完 矣 ; 』 富 有 , 曰 : 『 苟 美 矣 。 』 」





[13.9]

子 適 衛 , 冉 有 僕 。 子 曰 : 「 庶 矣 哉 ! 」 冉 有 曰 : 「 既 庶 矣 , 又 何 加 焉 ? 」 曰 : 「 富 之 。 」 曰 : 「 既 富 矣 , 又 何 加 焉 ? 」 曰 : 「 教 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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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反對一中嗎?


──評沈建德「東京已經台灣,台北還在中國」一文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8.06.10


 


天助自助者,不助不自助者。台灣人是當事人,日本是無關係的第三人。如果台灣人願台獨,那麼日本人承認台獨還有道裡。台灣人自己既然還在「一中」,不想獨立,日本怎麼可能傻到反對一中,承認台獨,以破壞日中關係呢?這個道理用膝蓋想就知道。會有人連膝蓋都沒有嗎?


 


日本東京市處理台籍居民戶籍登記時,「國名」可使用「台灣」,以取代「中國」嗎?恐怕不是如此。根據日本産経新聞及BBC中文網 20080608報導,應該是「遷出地」或「原居地」欄可以寫「台灣」,以取代「中國」如此而已吧!並不是「國名」或「國籍」欄可以寫「台灣」,不寫「中國」。


 


日本東京將「遷出地」或「原居地」寫成「台灣」,就是承認台灣是國家嗎?不要自我陶醉了!「台灣」只是「地名」,不是「國名」。「台灣國」才是國名。


 


日美安保條約的「週邊」包含台灣, 沈建德 先生似認為這和他提供開羅宣言沒簽字的資料給日方有關。 沈 先生聯想力真強!


 


日本認為台灣法律上屬中國,但事實上獨立。中國有可能犯台,進行事實上的併吞。台海有事會影響日本的利益。


 


日美安保條約的「週邊」包含台灣,目的在維持台灣法律上統一事實上獨立的現狀,不是改變政策,否定台灣法律上屬於中國。


 


先生常說「揭發」開羅宣言沒簽字這個台獨的「法理」一提出,就可已讓中國自知理虧,自慚形穢,怎麼反而讓中國更囂張,使得日美要把日美安保條約的「週邊」包含台灣呢?


 


四川地震發生是不是 和沈 先生「揭發」開羅宣言沒簽字也有關?


 


日本拒絕於日中公報簽反對台獨條款, 沈 先生似又認為這和他提供開羅宣言沒簽字的資料給日方有關。 沈 先生想像力真強!


 


日本拒簽反對台獨條款是因台獨問題是中國內部的問題,無日本無關,沒必要在日中公報中提及。何況,台獨是人民自決權,有正當性,日本只能置身事外不支持,不能反對。


 


加拿大等國家以前也拒簽反對台獨條款,這是不是也 和沈 先生提供開羅宣言沒簽字的資料有關?



 


日本拒簽反對台獨條款(不反對台獨),這等同反一中嗎?清醒一點!台獨是為未來。不反對台獨是不反對台灣未來獨立。一中是現在。不反對台灣未來獨立,等同贊成現在一中,怎麼是反一中?


 


開羅宣言沒簽字沒辦法推翻一中法理。因為:台灣屬於中國,不是根據開羅宣言。開羅宣言只有政治意義,沒有法律意義。請參看拙著「開羅宣言法律上不重要」一文。


 


「一中」明載於中華民區憲法,而中華民區憲法是全體台灣人的共識,在設定主權範圍方面,具有權威性。法律、命令都不得牴觸憲法,何況政黨的黨綱、個人的學說!馬英九、吳伯雄依憲法承認一中的現況,怎麼是「昧著良心,不應該,很對不起台灣人民」呢? 沈 先生個人比台灣人所承認的憲法還要權威嗎?「昧著良心,不應該,很對不起台灣人民」的人應該是發表錯誤學說的人吧!


 




開羅宣言法律上不重要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7.06.17


 


長期以來,統派都主張中國是依1943年美國、英國及中國三國共同發佈的開羅宣言所稱「台灣歸還中國」的規定,而重新取得台灣的主權。他們把開羅宣言當作台灣歸還中國的依據,可見他們認為開羅宣言具有條約的性質。開羅宣言是否條約?這是第一個問題。


 


如果開羅宣言是條約,這就牽涉到兩個較根本的問題。一個是條約是否台灣的這塊領土由日本轉換到中國唯一的依據?另一個是這份日本沒參加的條約的效力是否及於日本?


 


由此可知統派立論的大前提有兩項。一、條約是領土變動的唯一依據。二、條約的效力及於第三國。小前提是開羅宣言是有效的條約


 


傳統獨派一直針對小前提「開羅宣言是有效的條約」在找反證。有人說開羅宣言沒簽字,因此無效。有人說不管有無簽字,充其量只是公報聲明而已,不是行政協定,更非條約。例如台灣人公共事務協會(FAPA)最近接到美國國家檔案室一封信,說美國檔案室保管的條約或行政協定找不到開羅宣言,因此認為又多了一項證明「開羅宣言不是條約」的證據,因而樂不可支。


 


但是,大前提必須是真,辯論小前提的真假才有意義。如果大前提是假,辯論小前提豈非白忙一場?辯贏了,也是白高興一場。傳統獨派一直強調「開羅宣言不是條約或無效」,以否定統派的小前提,就隱含承認其大前提是真的意思。問題是大前提是真嗎?


 


其實,統派所設的上述兩個大前提都是假的,因此小前提「開羅宣言是有效的條約」真不真,根本不重要。


 


先就大前提的第二項「條約效力及於第三國」而言。


 


在私法上,有所謂所有權絕對的原則,即個人私有財產的所有權神聖不可侵犯。又有契約效力相對性原則,即契約效力只及於契約當事人雙方,不及於第三人。因此,某人的土地,除非所有權人同意或經法院判決,其他人不得擅自以單獨行為或以契約來加以處分。


 


在國際法上,也有主權絕對的原則,即一個國家的主權神聖不可侵犯(1933年蒙特維地歐公約第5條、1945年聯合國憲章第2d項參照)。也有條約的效力相對性原則,即條約的效力只及於訂約當事國,不及於其他國(1969年維也那條約法公約第34條參照)。因此,某國的領土,除非經該國同意或經國際法院判決,其他國不得擅自以單獨行為或以條約來加以處分。


 


開羅宣言即使是條約,其效力也不及於當時擁有台灣主權的第三國日本。這是國際法的常識。可見用常識就可以認定大前提的第二項「條約效力及於第三國」是假的。這部分是假的,對於統派不利。


 


至於,大前提的第一項「條約是領土變動的唯一依據」如何呢?


 


條約是領土變動的依據,如1895年的下關條約(俗稱馬關條約)使台灣的主權由中國移轉到日本。但領土的變動並不是一定依據條約。其他如時效、裁判、人民自決及一方拋棄、一方先占等也是依據。這也是國際法的常識。因此,用常識也可認定統派大前提的第一項「條約是領土變動的唯一依據」也是假的。不過,這部分是假的,倒對於統派有利,甚至可以讓統派的理論從死胡同中脫困。


 


台灣的主權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日本轉換到中國的法律依據有三:一是日本拋棄,二是中國先占,三是台灣人民同意。其中「日本拋棄」牽涉到條約,不過指的是戰後和約,不是開羅宣言。又三項法律依據中「台灣人民同意」這項是關鍵,而日本拋棄及中國先占只是其基礎而已。


 


為什麼台灣人民同意是關鍵呢?尊重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是現代國際法的原則。違反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的措施,在國際法上往往會被認定為違法。反過來說,順應被統治的人民的意思的措施,在國際法上往往會被認定為合法。西方法諺說:「同意不生違法」或「同意不生侵害」(拉丁:Volenti non fit injuria. 英:That to which a man consent cannot be considered an injury. 法:A qui consent on ne fai pas de tort. 德:Dem der es so haben will geschiebt kein Unrecht.),就是這個意思。


 


例如國際法上的「托把原則Tobar Doctrine」認為依革命方式成立的政府,他國不得予以承認,須該政府舉行大選,得到大多數人民的擁護後,才可以加以承認。


 


台灣人民1945年張燈結彩,歡迎祖國接收台灣,對台灣被歸為中國的一省興高采烈。台灣人民長期以選票選出民意代表去認同「一中憲法」(把台灣列為大中國的台灣地區的憲法)。台灣人民選出的陳水扁總管又一再強調「不宣佈獨立」。這些歷史事實在在說明台灣人民同意中國外來政權統治台灣,以及台灣在法理上歸為中國的一省。


 


請問一個人認賊作父,開門揖賊,然後又同意這個賊在房內吃喝拉撒、作威作福時,我們能說這個賊非法佔領這個人的房屋嗎?再問:那個賊要求這個人把房子的產權給他,那個人就同意照辦了,我們能說房子產權不屬於那個賊嗎?


 


因此,在探討台灣主權的歸屬時,我們不能忽視台灣人民同意中國佔領並擁有台灣的事實。我們甚至要重視這個事實,並認為這是論及台灣主權歸屬的關鍵所在。不此之為,僅在一些歷史文件上咬文嚼字是沒有意義的。


 


但是,主張中國政權非法佔領台灣,或台灣法理上不屬於中國的傳統獨派,一直忽略了台灣人民意思這個關鍵。當然,台灣人民的意思不利於傳統獨派的理論構成,傳統獨派予以忽視,還情有可原。可笑的是,台灣人民的意思有利於統派的立論,但統派也一直忽略這個關鍵,反而誤認開羅宣言是關鍵。


 


如上所述開羅宣言不是台灣主權歸屬的法律上依據,更不是唯一的依據。因此,在探討台灣主權歸屬問題時,開羅宣言不重要。統派的理論繞著開羅宣言轉,轉不出去。傳統獨派也跟在統派後面轉,也轉不出去。結果都在空轉。


 


但開羅宣言難道完全沒有意義嗎?倒也不是。開羅宣言雖沒有法律上的意義,但有重大的政治上意義。析言之,開羅宣言含有美、英兩國同意中國取得台灣主權的意思。雖然中國取得台灣主權,法律上不須經美、英兩國同意(就像新國家的成立不須經他國承認一樣),但政治上如有美、英兩國同意,則可減少中國取得台灣主權的爭議。中國取得台灣主權之事,日本同意,台灣人民同意,美、英兩國也同意,事實上其他各國也都同意,這就不構成國際爭端,有助於區域的安定,世界的和平。


 




參考資料

 


東京已經台灣 台北還在中國


──兩會復談前 馬、江應該知道的一段歷史


沈建德


自由時報  2008.06.10


 


日本媒體報導,東京都率先通令各區、市、町、村,在處理原台籍居民遷出與遷入時,戶籍謄本登載的「國名」可使用「台灣」,以取代「中國」。


 


在中國、台灣「復談」前夕,東京都這項作為,對比中國傳出要台灣具結反台獨,和上個月日本拒簽「反台獨」,以及二○○五年一月宣佈「美日安保條約週邊有事包含台灣」等,事實上都和十年前的兩岸會談有關,這次主談的江丙坤不可不知。


 


一九九八年十月八日,李登輝透過日本訪客放話,說日本依波茨坦宣言把台灣交還「中華民國」,故台灣是ROC的不是PRC的;可是日本不說。李顯然有意為一中各表鋪路。之後,李又吩咐當時即將赴中國會談的辜振甫,以此試探江澤民是否接受(一中各表)。會談之後,在北京記者會上,當記者問辜,他和汪道涵、錢其琛見面時,都提到了波茨坦宣言,和江澤民會面時,是否再次提起?若有,江的回應是什麼?辜振甫答:我沒有特別提到某一個宣言什麼的。可是到 十二月廿二日 許惠祐演講時說, 十月十八日 辜江會談的主題就是波茨坦宣言。 可見,兩岸會談即使擱置「各表」,「一中」絕對不會擱置。


 


這中間(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廿四日 )日本外務省記者會,記者追問一中各表,沼田發言人說:波茨坦宣言第八條規定實施開羅宣言。而開羅宣言聲明「滿洲、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但自一九七二年日中建交以來,「中華民國」是指中國。意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日本外務省的立場明顯是只有一中、沒有各表。


 


隔年(一九九九年) 三月廿三日 上午,本人告訴沼田,開羅宣言無人簽字;沼田說沒簽字就無法律效力,但又說外務省是執行單位,叫我去內閣法制局改,外務省才能改。


 


當時因無管道,直至 二○○四年二月廿六日 ,我才得見法制局,當面遞送資料而獲改正。翌年,日本公開宣稱日美安保條約「週邊」有事包含台灣。


 


二○○七年九月,本人再去法制局遞交台灣法律地位相關文件,結果,在歐美都簽認「反對台獨」之際,唯獨上個月日中第四公報,日本拒簽反對台獨條款此已等同反一中,當然就沒有各表。


 


今年三月,前總統陳水扁向英國金融時報表示,開羅宣言是騙局,金融時報網站在 三月十四日 全文披露。 四月十八日 ,阿扁投書自由時報,再提中華民國非法統治台灣。可說阿扁及日本根據歷史事實反對一中、反對各表,也收到一定成果。未料中國國民黨重掌政權之後,馬英九、吳伯雄昧著良心承認一中,還用各表欺瞞,實在不應該,也很對不起台灣人民!


 


「開羅謊言」可說眾所周知,馬政府應學辜振甫,以舉發開羅謊言為戰略,推翻一中法理,為台灣人民開拓國際空間。否則不管怎麼談,台灣都是大輸家。 (作者為留美企 管 博士,前中興大學企 管系副 教授)


 


 


住民票に「台湾」、都容認 公文書で全国初


東京都承認住民票上登記台灣 公文上為全國首例


 


産経新聞   20086780分配信


翻譯者為PTTichirogo


 


東京都が住民基本台帳(住民票)の転出入地記載について、「台湾」表記を認める通知を都内の全区市町村に出したことが6日、分かった。国が管轄している公文書で「台湾」表記は認められておらず、都も国の方針に従ってこれまで「中国」表記するよう区市町村に通知していた。都道府県が公文書で「台湾」表記を認 めるのは初めてで、全国の自治体に影響を与えるのは必至だ。


 


東京都關於住民票之移出入地記載當中,認可以「台灣」為名登記的通知已送至都內全區市町村的消息在6日被證實。國家所管轄的公文上並不認可以「台灣」為名作記載,過去東京都也都遵從國家的方針,一直以來都通令區市町村以「中國」為名記述。這是都道府縣的公文當中首次認可以「台灣」為名記述,對於全國的自治體一定會造成影響。


 


都は昭和62年に都内の自治体に対し、台湾から転入届が出された場合の旧住所の国名表記について「外国人登録事務に準じて『中国』と記載する」と通知。住民が異動届に「台湾」と記載しても「中国」と記すよう指導していた。 


 


東京都於昭和62年時,對於都內的自治體通令,從台灣提出移住申請的場合時,舊住所的國名登記將以「外國人登錄事務為準以『中國』作記載」。並指示居民就算在異動申請當中以「台灣」作記述,也要將之改為「中國」來登記。


 


しかし、平成12年の地方分権一括法の施行以降、住民基本台帳業務が完全に区市町村に移行したため、国名表記について区市町村が独自で判断できるようになっていた。


 


但是,自平成12年的地方分權一括法施行之後,住民基本台帳業務完全交由區市町村來辦理,因此對於國名登記的相關問題也成為區市町村可以獨自判斷決定的權力。


 


ただ、自治体の中には都の62年通知に従って「中国」とするところもある一方、「中国(台湾)」「中国台湾省」と表記するなど、対応がバラバラだった。都にも「台湾」表記について、問い合わせが度寄せられていた。


 


不過自治體中,東京都一直遵從62年的通知以「中國」登記,但另一方面也有用「中國(台灣)」「中國台灣省」等登記方式,對此步調並不一致。東京都也常常接到以「台灣」作登記的相關詢問問題。


 


このため、都で対応を協議した結果、「62年の通知が現状に即しておらず、正確ではない」(関係者)と判断。5月30日付で台湾からの転入者の場合、本人の届け出に従って「台湾」と表記することを「差し支えない」とする通知を新たに出した。


 


為此,東京都對此問題的協議結果為「62年的通知已與現狀不符,並不正確」作出判斷。至5月30日止,遇到從台灣移入的居民狀況時,遵從其本人提出的申請以「台灣」為名作登記「如果他並不介意」,此新通令已經發布。


 


日本国内の公文書では、政府の「一つの中国」方針に従い、「台湾」表記は認められていない。都の判断は、全国の区市町村が管轄する住民基本台帳業務に影響を与えるとみられる。


 


日本國內的公文當中,皆遵從政府的「一個中國」方針,對於「台灣」記述並不認可。這次東京都的決定,應該會對全國的區市町村所管轄的住民基本台帳業務造成影響。


 


公文書が「台湾」表記を認めたことは、台湾出身の外国人にとって、外国人登録の国籍表記への問題提起につながる可能性もある。


 


公文中承認以「台灣」為名作述記的話,來自台灣的外國人,也有對於外國人登錄的國籍記載問題接著提出異議的可能。


 


 


「是正の突破口に」関係者期待


「朝向正名的突破口」相關者期待


 


東京都が公文書への「台湾」表記を認めたことは、日本国内で長らく国名を名乗れないでいる人にとっての朗報といえる。日本政府の公文書などは「中国」表記のままだが、「是正の突破口に」と、関係者は期待を寄せている。


 


東京都認可公文上以「台灣」為名記述的事情,使得在日本國內長久以來無法表示自己「國名」的人們大為雀躍。日本政府的公文等一直以來都是以「中國」作為記述,相關者期待這將是「朝向正名的突破口」。


 


国際社会では、2つの政体が半世紀以上並立してきた。国連代表権と常任理事国の座は中国にあるが、中国は台湾を実効支配したことはなく、帰属問題は決着をみていない。


 


國際社會當中,此兩政體已有半世紀以上並立共存。聯合國代表權及常任理事國的席位雖然為中國所有,但是中國並無實質上支配台灣的權力,對於歸屬問題尚未有明確決定。


 


日本政府は外交上は、中国の立場を「理解し、尊重する」(日中共同声明)とするだけで、国としての立場は明らかにしていない。しかし、窓口の各種手続きなど実務面では、台湾を中国に含めてきた。


 


日本根據日中共同聲明,在外交上對於中國所持的立場僅表示「理解並尊重」,並未明白表示自身所持的立場。但是,窗口的各項手續等在實務面上,台灣包含在中國的一部分當中。


 


運転免許証も戸籍・外国人登録証も、台湾人や台湾出身者の国名表記は「中国」とされる。日台間のノービザ渡航、運転免許の相互承認など、現実の交流は盛んで、関係者は実態に即した見直しを求めてきた。


 


駕照、戶籍、外國人登錄證等,台灣人或台灣出身者的國名登記皆為「中國」。日台間的飛航免簽證、駕照相互承認等,在現實的交流中非常熱絡,相關者希望基於現狀能夠馬上能夠改正這項問題。


 


台北駐日経済文化代表処の許世楷代表はかつて、雑誌への寄稿で、「どのような小国といえども、その主権を尊重することが世界平和を維持する上に欠くべからざる要件ではなかろうか」(「朝日新聞」への質問状-台湾人を犠牲にするのか)と述べたことがある。


 


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的許世楷代表,在過去曾向雜誌投稿表示「無論怎樣的小國,對其主權的尊重為維持世界和平上不可或缺的要件」(對「朝日新聞的質問狀-難道要犧牲台灣人嗎?)。


 


同代表処の朱文清広報部長は「うれしい。長いこと表記を認めてほしいという運動をしてきた。突破口になってほしい」と語った。


 


同代表處的朱文清廣報部長則說「很開心。長期以來對此認可記述問題不斷努力,希望這能成為突破之口」。


 


今回の通知は第一歩ともいえるが、問題もはらむ。「中国」か「台湾」かという政治判断を、区市町村長に委ねることにもなりかねないからだ。さらなる議論を期待したい。(牛田久美)


 


這次的通令可說是跨出第一步,但是問題也隱含其中。是「中國」還是「台灣」的政治判斷,可能變成將其委由區市町村長來作決定。因此,之後期待能對此有討論。(牛田久美)


 


東京允戶籍填報“台灣”為原居地


BBC中文網  20080608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一直以來,東京都廳一直要求在為台灣人辦理居民台帳(戶籍)時,把原居地一欄標注為“中國”。


 


不過,都廳最近修改了有關的指導文件,表示可以根據申請者本人的申報,把原居地記錄為“台灣”。


 


報道還稱,在東京都廳發出新的指導文件之前,日本中央政府對來自全國各市、區、町、村政府的諮詢也給出了相同的口頭建議。


 


台灣媒體星期天( 68)引述台灣外交部發言人葉非比說,這是日本首次有地方政府這樣做,他們對此表示歡迎。


 


葉非比說:“這樣也可以跟對岸(中國大陸)做一個明確的區隔,避免混淆,對我們在東京都的僑民權益也是一個保障。”


 


在民進黨過去八年執政期間,台灣一些事物給“正名”化,也成為“去中國化”。這是一個政治敏感的議題。


 


其中,台灣中華民國護照的封面上加注了英文“台灣”字樣,總統府網站也在國名中華民國後面加上括號“台灣”。


 


台灣一些媒體形容,這次是馬英九上任總統以來,首次有國家給台灣“正名”,也顯示著台日關係的又一進展。


 


不過,中國一直強調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也要求邦交國家遵守“一個中國”原則。


 


目前北京方面還沒有就此事作出明確表態,然而正席中日關係處於所謂“春暖花開”之際,加上兩岸關係隨著國民黨重新執政也正趨向改善,中國如何回應東京的這項舉措備受外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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